第311章 朝金阙(15)
作者:楼非池的小说
    两家商队走了十余天,抵达京城。

    蒋明在京中有落脚处,盛情邀请言臻一行人同住,言臻笑着拒绝了。

    和蒋明相处了十多日,她隐约察觉到这个快三十岁的单身汉子对自己生出一点兄弟以外的心思。

    她并不打算跟对方有超出友谊的发展,索性一开始就把态度表明。

    在城中跟蒋明分开后,管家联系上当地的牙人,言臻大手笔地在寸土寸金的繁华地段购置了一套大院子。

    收拾妥当之后,带着人搬了进去。

    入京诸事顺利,但言臻低估了这个身体的素质。

    京城气温要比鄞州低得多,北风刮起来就没完没了,加上天气干燥,她抵京第二天开始出现水土不服。

    无精打采,头晕头痛,食欲不振,还恶心想吐。

    在新宅子躺了一天,到了第三天,言臻连床都不想起了。

    早食没胃口,午食吃不下,到了半下午,薛凛端着托盘进来了。

    “阿姊,你快两天没吃东西,这样下去身子会垮的,你多少吃点。”

    言臻扫了一眼他手上的托盘,粳米几乎快熬化了,配上四个清淡的下粥小菜,都是按着她口味准备的。

    “好。”言臻起身,披了件外衣坐到桌旁。

    在薛凛的注视下,言臻每样小菜都尝了尝,其中一样小菜味道很熟悉。

    她看向薛凛:“这些东西都是你做的?”

    那道熟悉的腌萝卜薛凛在鄞州时曾经做过,说是他娘教的法子。

    薛凛迟疑了一下,轻轻点头。

    言臻知道他有心,但熬粥和现做好几样小菜,少说也要花上几个时辰。

    他每日苦读就已经很消耗心神了,再让这种下人能做的事占据他的休息时间,属实不应该。

    言臻道:“我没有大碍,过几天缓过来就好了,你不要在这种小事上浪费时间。”

    向来对她唯命是从的薛凛沉默了几瞬,神色中带了几分倔强:“为阿姊做吃食,不是浪费时间。”

    言臻知道他误会了,以为自己是在责怪他不把心思放在读书上,她正要解释,管家进来了。

    “掌柜的,牙人来送地契了,需要您出面钤印。”

    购置宅子的地契要到官府过户,牙人今日送来备过案的地契,等言臻盖下印章,这桩买卖才算真正完成。

    言臻应了一声,走进内室换了身衣服,和薛凛到花厅见客。

    牙人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长着一张八面玲珑的笑脸,他呈上地契和盖了官府章的契书,言臻接过,转手交给一旁的薛凛——

    过去三年,不识字的她所有和买卖有关的合同都是交由薛凛把关。

    薛凛为了方便替她处理这些事,还去修习了大冀律法。

    薛凛一字一句看完,对言臻点头:“好了。”

    言臻从袖中拿出印章,盖在契书上。

    牙人收起契书,管家立刻递上一封红包。

    收到红包的牙人笑得更灿烂了,对言臻和薛凛拱拱手,恭维的话张嘴就来。

    “多谢老爷夫人,实不相瞒,我已经很久没遇到过像二位这么大方的客人了,别家的要么女主人挑三拣四,要么男主人磨磨蹭蹭舍不得钱,买个一进的院子少说也要磨上半个月,像老爷和夫人这么痛快的属实少见。”

    言臻:“……”

    一旁的管家正要解释自家掌柜和少爷不是夫妻关系,薛凛却起身引着牙人往外走,看起来心情很好的样子:“我有几位鄞州来的同窗想在京中合租一处安静的宅子备考……”

    “有有有!我手里有好几处这样的宅子,不知道老爷的同窗想要什么样的?”

    听着薛凛和牙人的说话声渐渐远去,言臻好一会儿才看向管家:“薛凛刚才……是在笑吗?”

    管家点头:“少爷今日心情好像很不错。”

    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管家满脸不解,言臻表情却慢慢变得微妙起来。

    -

    言臻在家养了六七天,水土不服带来的不适渐渐恢复了,恰逢京城天气放晴,气温回升,她戴上帷帽,身后跟着丫鬟护院,出门上街。

    这次出门,言臻主要是为了考察选址,打算在城中开一座金楼,卖各种金银玉饰。

    在城中名气最大的首饰行逛了一圈,言臻心里大概有底了。

    她正准备打道回府,首饰行的展示柜台前传来一道娇气的女孩声音:“祖母,我就要这个!你给我买这个!”

    听见这个声音,言臻脚步一顿,随即转身,目光落在展示柜台前的一行人身上,她顿时眯起眼睛。

    能来这家金楼消费的人都非富即贵,那一行人也不例外,身上的衣裳一看就是上等料子制成,看起来像是京中官员的女眷。

    撒娇的女孩从背影来看不过十二三岁,因为背对着言臻,看不到正脸,可声音言臻认得,是原主的女儿谢宛芳。

    谢宛芳旁边满头珠翠徐娘半老的女人,正是原主的便宜婆婆程青霜。

    言臻之所以没在入京第一时间就让人打听谢昭,就是不想在薛凛考取功名前轻举妄动,免得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境地。

    可没想到京城真小啊,居然在这儿遇上程青霜和谢宛芳。

    言臻索性不急着走了,借着帷帽的遮掩,她走到程青霜对面的展示柜台,看似在挑金饰,实则在打量她们。

    三年前谢宛芳还是个跟着原主在乡下土里刨食的小村姑,脸总是脏兮兮的,指甲缝里带着泥。

    入京后她蜕变不少,皮肤变白了,浑身透着小家碧玉的娇蛮。

    程青霜更不用说,她本就貌美爱打扮,在乡下的时候也一直自诩跟普通农妇不一样,此时在金银首饰和绫罗绸缎堆砌下,看起来还真有几分世家老夫人的架势。

    此时面对谢宛芳扯着袖子央求她买金簪的举动,程青霜笑眯眯地说:“咱家是你母亲在掌家,要买这些物件,你得过问你母亲,她同意了才能买。”

    说着,她意有所指地看向旁边的女子。

    那女子三十岁上下的年纪,身穿藕荷色的烟罗裙,梳着妇人髻,妆容素雅,姿色平平。

    面对听了程青霜的话,向她投来期盼目光的谢宛芳,女子眉头轻蹙,为难道:“芳儿,你月初已经买过一套金头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