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美,早上手,早享用。
“可惜,已经是人妇了。”张天志与徐正谭是近段时间在歌舞厅认识,这没几天就混成一条裤子。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抢不如偷,嫁了人,上手弄一回,就算有男人也得离。”徐正谭挣扎好久,试图放弃这个女人,可他还是会抽时间去饭店,就是为了多见上她一面。
翘臀细腰,就算是没涂抹上什么胭脂俗粉,小脸也素美净丽,人也爽快,跟那些歌舞院排成队的胭脂俗粉比,她活得恣意又张扬。
“上手也是破鞋,你这玩玩还说得过去,娶就没必要。”张天志是垂涎陈蜜儿那身段,可比起那些床上功夫了得的舞女比,他还是喜欢胭脂味重的女人。
陈蜜儿今天穿的是普通浅蓝色格子衫,黑裤,地道的乡下人打扮,可她形态优美,普通挑不出亮点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气质是说不上的好。
徐正谭接触过的姑娘不少,家里有钱,培养出国留学回来的也有,大家闺秀也不少,像陈蜜儿这样的,还真挑不出两个。
那边,陈蜜儿进了新房,准备定做的红衣衫出去敬酒。
沈北山掀开白帘子,把她光滑细腻的背部看个完全。
陈蜜儿是知沈北山在新房,帘子拉开有声响,侧头看向他,穿新衣的动作停下,“不是喊你等我吗?你怎么进来了?”
“媳妇。”沈北山上前从她身后将她搂入怀,眼神痴迷落在她身下动人的春光,手心那细嫩的触感让他格外亢奋。
“你出去,别……”捣乱。
男人的吻已覆上她的唇齿,痴缠在舌吻。
陈蜜儿被迫承受他激烈的吻劲,侧着脖子与他交颈,手上的定做的衣服也不知什么时候被扔到了床上,迷糊之中,她靠在一度结实又温热肉墙缓息。
沈北山眸色暗幽,身上的衬衣被他全解了,热吻落下她被黑色胸罩裹得丰硕的仙桃,他尝过好几次了,可现在还想摘来尝尝。
大手已经精准解下裹在外面的一层,饱满又丰硕的仙桃露出诱人的真面目。
陈蜜儿忽然脑子清晰,伸手推开他俯下的脑袋,嗓音带上不自知的娇嗔,“不要了,外面有人。”
“媳妇,想了。”沈北山长臂将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