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民国正处在一个社会风情千奇百怪的状态,寡妇被有妇之夫高调示爱不仅没让慕锦之的名声受到影响,反而让她备受文人圈层的追捧。
两个人一个是才子一个才女,原主这样裹着小脚的内宅女子就成了文人笔下应该被批判的对象,她挟恩误了一对有情人浪漫的爱情。
彼时的原主也不过是个十八九岁的姑娘,她孤身一人嫁来了西城,每天听着媒体上批判她的声音,天天恐慌自己真的被丈夫休掉。
此时恰逢乱党造反,想要绑架钟父的家人,好在慕锦之提前与钟云生得到消息,带着所有人迁移。
原主是小脚,又有八个月的身孕实在跑不快,逃跑的时候最后一个上车,被钟云生扔在了路上。
她是被乱枪活活打死的。
但为了不让面子上显得难看,钟家发报说原主动了胎气,她是小脚的女人,身子本来就比一般女子要弱,难产之下才母子俱亡。
而在她死后一个月,钟云生就与慕锦之结了婚。
慕锦之用原主可怜的遭遇写了一本书,讽刺了吃人的旧时代,成为了民国时备受追捧的女作家,加上与钟云生的浪漫爱情,一时风头无两。
将原主的记忆整理完,白颜不由冷笑一声:吃着原主人血馒头的爱情,还真是浪漫的要死。
她眸中的冷光阵阵,倒是也清楚了自己穿越来的时间线。
原主是十六岁去的西城和慕云生完婚,现在的她在去西城时的冬天,不久前被生母元氏和嫂子陈秀儿一起压着裹了脚。
原主的父亲是进过西式学堂的人,所以幼时原主并未裹脚。
只不过不同与西城那样受到国外思想熏陶的城市,原主和母亲在老家生活,这里的一切与西城的先进割裂的很厉害。
至少现在这里还有不少大户人家的女眷是裹脚的,寡妇则是不祥的。
原主的生母元氏又是个没什么主见的女人,她死了丈夫成为寡妇之后,就没出过内宅半步。
继子白继业认为西城的钟家是西北方大军阀,大户人家,原主要嫁过去,必须得裹脚。
元氏幼时就是因为父母心疼没裹脚,嫁了人之后虽然跟丈夫感情不错,但早些年也是遭过人嘲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