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欢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暖风吹动纱帘,柔和的阳光透过缝隙照了进来,房间里的空气也有了太阳的味道。
沈云欢伸了个懒腰,尝试着动了动,腹部居然不疼了,手臂上的擦伤也已经结了痂,看起来有些恐怖,但是没有了灼烧感。
刚准备下床,门却被推开了,她又赶紧用被子把自己包起来。
进来的是霍修文,手上拎着袋子。
“醒来啦,感觉怎么样?”霍修文今天戴了眼镜,看起来斯文了许多。
“好多了,已经不疼了。”沈云欢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有些不好意思。
“呶,给你的,昨天的衣服应该已经脏了,换一件吧。”他把手中袋子递给了沈云欢。
沈云欢看了看品牌,有些惊讶,“这家衣服,不便宜吧?我不能要。”她摇了摇头。
“一件衣服而已,又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再贵,还能有我救回的这条命贵?更何况,你的血昨天帮了我一个大忙,这是你应得的,赶紧换了,下楼吃饭。”霍修文的笑很是阳光,逆光看去,真是莫名的优雅。
说完,他便转身走了。
沈云欢想想也对,他抽了自己的血去救人,看样子应该是有用的,拿他一件贵一点的衣服好像也没什么,自己的血也很宝贵的,也算是等价交换了。
换好衣服洗漱完,她下了楼,一出门才知道,这家伙的家可不是一般的豪华,上下五层,每一层都富丽堂皇。
各种精美的摆件,古董字画,数不胜数。超大的水晶吊灯反射的光芒,让整个房子都变得亮堂堂的。
一楼餐厅里,霍修文正在吃早餐。两个厨师,三个佣人正在忙碌。
“小云,快过来吃饭!”看到沈云欢,他笑着招了招手。
沈云欢走近,餐桌上已经摆满了食物,有中式的,还有西式的,色泽鲜亮,摆盘精美。
【还是有钱好啊,吃个早餐都如此丰盛】
说不羡慕是假的,从小到大,她吃的最丰盛的一次早餐就是袁牧野送来的那次了。在国外,每天都是面包牛奶配沙拉,偶尔还要啃土豆,想想都觉得寒碜。
但是,爸爸在的时候,他和姐姐的早餐都是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