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物应该十分讲究,怎么会不用茶水接待客人,反而用水囊呢?
这种规矩在大唐帝国可不常见。
不过,他们赶了一天的路,确实口渴,用水囊喝水显然更过瘾。
李正峰问道:
“冯掌柜,你是怎么知道我们要过来的?我们一路纵马狂奔,应该不会有人比我们来得还快。”
冯来指了指屋顶,一只鸽子正站在檐角,左右张望。
他笑道:“这是我们冯家养的鸽子,它能传递书信。正是它送来了你们的信息。”
“原来如此。”李正峰点了点头,又问道:“那梁勇给冯家送信,也是靠它吗?”
“不是。”冯来摇了摇头,
“鸽子很贵重,只能用来传送紧急且重要的消息。梁勇的信是运货的伙计带回去的。”
李正峰一边思考,一边打开水囊,仰头想喝水,却发现没有水流出来。原来水囊被堵住了。
“对不起,李大人,应该是水囊坏了。”
那年轻男子连连道歉,并递来了一个新的水囊。水清凉甘甜,李正峰连喝了几大口。
林胡喝过后,冲着那年轻男子竖起大拇指:
“这水真好喝,这位是?”
冯来笑了笑,指着身后的年轻男子说道:
“这是我的儿子,冯朝和。朝和,还不来见过三位大人?”
冯朝和上前抱拳行礼。
他身材修长,皮肤略黑,肩上挂着一件披风,身上还披着软甲,英姿飒爽。
冯来介绍道:
“我们冯家在武安县、南平县一带做生意,经常要外出运送货物,所以成立了护卫队进行护镖。”
“朝和是北旺镇这一带的护卫队队长,习惯了野外生活,即使是在日常也会披着软甲。诸位大人不要觉得奇怪。”
“难怪了。”李正峰这才想明白,难怪他们会用水囊喝水,原来是常年在荒郊野外走镖养成的习惯。
林胡钦佩地回礼道:“令郎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成就,令人佩服不已。”
这话显然说到了冯朝和的心坎上,他脸上露出笑意,谦虚地说道:“大人过奖了。”
李正峰继续问冯来关于梁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