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就是所谓的红尘观景,刘客情认的红尘二字,单论阿顺的生活,就是一种红尘了。
……
早上准备训练时。
“李哥听说成一重天的修士了。”
“修士?”
“反正就很厉害的。”
“阿顺,我也想成为修士,听说那些非常厉害的修士可以比咱们活的更久,多个……反正好多年。”
“啊……加油。”
“好,阿顺……怎么了?你……不想成为修士。”
“哈哈……我无所谓了。”
……
练武场上。
“阿顺!步子再迈大一点,身子低一点,保持住了。”
“好。”
……
晚上做完功夫,回房楼闲聊。
阿顺同一位叫小昊的新来人。
“我家是安土邦,你呢,小昊?”
“井陇邦,咱们那的月亮很好看,又大又圆,以前我在池塘旁,特别喜欢看。”
“是吗?”
“阿顺,要是咱们平安归来,我带你去看看。”
“好。”
……
又是三日闪过,刘客情一直与这个阿顺同情同感,一时欢喜,一时寂寞,没什么变化,当然,稍微欢喜时刘客情得心花怒放,稍微寂寞时刘客情又得凄入肝脾,好在阿顺不是个多愁善感之人,除了思念的妻子。
已经红尘观景十三日了,第十四日时,秋风瑟瑟,鼓声鸣鸣,阿顺终于上了战场。
来的是一些狼鸟类的妖怪,身形与人一般大,却比人皮糙肉厚多了,面目有些吓人,一群蜂拥而至,尘土飞扬,势如破竹。
“上!”
一声号令。
阿顺紧忙的穿好战甲,拿上枪,又坐上了战马,挥着鞭子,冲了上去,这马匹枯瘦。
“这……就是杀妖吗……上了。”阿顺心里碎碎念,挥着枪冲了上去,那些狼妖牙尖嘴利,野蛮十足,成群成群的冲来。
三只狼妖冲向阿顺,阿顺深呼一口气,神情紧张,念想着之前所学,奋力挥出一枪,扎向狼,却一时手抖,没攻到要害。剩下两只立马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