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就会疯狂的吸引我的注意力。
第六,我再次使用了能力,除了我,其他人都会下意识忽略《失忆》。
第七,我的能力和“异常”有关。
第八,绝对不要和别人提起我有超能力这回事!】
齐时易确认这就是他写的内容。
毕竟这鬼画符一样的字迹,想认出来都挺费劲的,更别说完美的模仿了。
遗忘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有多简单呢?
想想三年前的这个时候自己在干什么。
试问有几个人能回答的上来的?
作为一个大概率时不时就会失忆,只能依靠日记找回记忆的人,齐时易发现已经无力吐槽自己。
对于会失忆这回事他的接受度很高,但还是有些疑虑。
这篇日记似乎不是写给现在的自己,也没有标注日期,他无法确认是什么时候写的。
《失忆》这本日记不是太薄,内容却相当少。
好在里面的内容非常有价值,直接解答了齐时易大部分的疑惑。
看完这本日记,齐时易不禁思绪纷飞:
“我记得自己名字是齐时易。
记得自己住在长眠街道23号3楼。
好像出了什么事,学校延迟开学了,我现在还在放假。
嗯嗯,人生三大疑问,我是谁,我在那,我将要去何方。
虽然不贴切,但至少勉强能回答。
我记得学校里自己有个死党。
熟悉的同学不多,所以同学名字只零星记得几个,这几个同学的模样有点模糊,至少还有点印象。
至于超能力,暂时默认接受有这件事,失忆都接受了还差这个不能接受吗?
好吧,其实是不是真的,等下试试就知道了。”
压抑住尝试超能力的冲动,齐时易一拍手,自我肯定道:
“很好,看来大部分记忆都还在,哪怕有一部分缺失,暂时看来也无伤大雅,而且我有日记可以帮我回忆。”
看着小山一样的日记本堆,齐时易又苦恼道:“只是这日记也太多了点吧?算了,还是先看看我都忘了什么吧。”
说做就做,齐时易一目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