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一千八百两。
才不到三个月呀!
这个孽子!
孽子!!!
元氏闭上眼,心里顿时有了决断。
卖子就卖子吧,好歹还有人愿意买。
她先找老夫人商量,老夫人一番唏嘘,最后来一句儿孙自有儿孙福,她时日不多,管不了那么远,让元氏自己作主。
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只差没放鞭炮庆祝。
反正娶商贾女的是大房,是谦哥儿,沈家门风本也被他败的差不多了,不差这一件事。
娶个财神爷有什么不好?
总比他们亲自去讨生活强吧?
沈怀谦被禁足在书房,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软柿子当即失色,又蹦又跳,激动大喊:“是母亲疯了还是我耳聋听错了!”
“你让我娶商贾女?你居然同意我娶商贾女?!”
“你们不如干脆将我卖去南风馆算了!”
元氏无悲无喜地看着他,“群芳阁,一千一百两。”
“广源茶楼,二十五两。”
“水袖居,十两。”
“长乐坊三十两……”
元氏每念一句,语气就冷一分。
念到最后,好比寒刃砍在严冰上,那声音清脆而刺耳,直击在场众人的灵魂深处,让人心生寒意。
她每念一句,沈怀谦的心就跟着抖一抖。
群芳阁,一千一百两?
有那么多吗?
他都干啥了?
他没干啥呀!
不就是喝了点酒,买了菱歌儿的初夜吗?
想到那晚,他又想到菱歌儿的歌声。
那是他睡的最好的一晚。
要不是赎身必须要现银,他早就将她赎出,另置个院子,天天听着她的歌声睡觉。
想想就很美。
“共计一千八百两,还不算那些没有送来账单的。”
元氏语气悲凉沉痛:“沈家账上,现银还有三百两,你告诉我,拿什么去给你清账?”
沈怀谦瞬间从美梦中惊醒。
“三百两?”
他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