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畜生,哪怕有一个人出来找一下婶子,婶子也不至于摔的这么厉害。
村长媳妇关心道:“婶子,你疼不疼?”
苏毓苦笑了一下:“跟上次在老大家被狗咬,也不算疼了。”
老大家养了一只狼狗,十分的凶狠,那天给了原主饭以后,原主觉得屋子太闷了,来到了院子里吃饭。
谁想到,李老大给原主的饭盆与狗的饭盆是一样的,那只狗以为原主吃的它的饭,着急了,咬了原主腿好几口。
要不是有人路过,硬是用扁担把那只狗打的怕了躲起来,原主早就交代在那里了。
那次把原主的腿都咬烂了,现在也不流行打狂犬疫苗,李老大只是把狗毛剪了几撮,烧了以后给原主敷上,这就算是治疗完了。
因为在李老大家被狗咬了,其余两个儿子以此为借口,让李老大养到原主痊愈为止。
李老大一难抵二,只能认倒霉。
也因此,李老大觉得自己多照顾了两个月,亏大了,这次交接,故意出去了,想着老三怎么也得多照顾一天。
老三不来送最好,那就多照顾几天。
村长夫妻俩憋着一股气,觉得自己被蒙蔽了,以前认为毕竟是他们的亲娘,就算是薄待,也不会太过分,至少能吃饱穿暖。
至于被狗咬,他们也听说过,三兄弟都没当回事,他还以为不严重。
到了这个年龄,也没有什么避嫌的说法了,村长还是出去了,让村长媳妇帮忙看伤口。
伤口跟衣服已经粘在一起了,想要把衣服脱下来,那跟连着皮肤一起撕下来也差不多。
原主疼的龇牙咧嘴。
装的,为了让村长媳妇站在她这边,对李家三兄弟更加厌恶,她只能发挥自己的奥斯卡演技。
至于为什么不把衣服剪开,不就不用那么费事了吗?
苏毓只能呵呵了,这个时代,别说衣服了,甚至一个缺了口的破碗都比人金贵,人们宁愿自己身上破个口子都不愿意碗摔了。
只能说物质不富裕的时候,人,真的没有最廉价只有更廉价。
这伤口赚足了村长媳妇的同情心,心里已经给李家三兄弟记了好几笔。
最后村长媳妇给苏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