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郝牛的驱使下,风云冷不丁窜了过去!
它猛然张开嘴巴,在猞猁就要咬住孟达标的喉咙时,先把它半边脑袋连同嘴巴,狠狠咬住!
风云的作战能力也非常丰富,不知是平时得到了充足的训练,还是与生俱来的血脉。
它一咬住猞猁的脑袋,就拼命摇摆。
顿时,猞猁就像迎风乱舞的旗帜,就像它之前咬住晃动的其它猎狗。
而这种摇摆,是猛兽的一种攻击特色。
通过剧烈摇摆,能让猎物浑身瘫痪,脑子都变得如同浆糊,失去大半战斗力。
最主要就是,这种摇摆等同于撕扯,能让锋利的牙齿,更加深入对方的皮肉。
狠狠撕碎!
当然,这对攻击方的咬合力,要求也相当高。
而风云,恰恰具备这方面优势。
虽然它体型算不上特别庞大,但咬合力很强。
这一摇摆,两排獠牙都深深扎进猞猁的鼻子和脑袋,疼得它发出一阵阵尖锐的嗷嗷叫。
猞猁也不是好对付的!
虽然被摇得找不着北,但四只利爪却拼命地挠来挠去。
短兵相接,利爪一挠,就很容易挠中风云充满力量的身躯。
一下子,就在它身上留下许多纵横交错的伤口,鲜血淋漓。
风云也疼得嗷嗷叫,但仍咬定猞猁脑袋不放松,像要把它的头壳骨咬碎。
再这样下去,一旦被猞猁抓住它的要害部位,比如喉咙什么的,就是两败俱伤,同归于尽!
风云果然够狠,开头怕就抱着玉石俱焚的志气冲上来,咬猞猁脑袋!
郝牛扑了过去,看见孟达标身上有把匕首,马上抽出来,冲向猞猁。
他喊:“风云,拍它!”
风云马上心领神会,本来是左右摇摆猞猁,突然把头高高昂起。
紧接着,用力往下一拍。
风云的力量也相当惊人。
猞猁体重跟它差不多,都被它重重砸在了地上。
砰!
猞猁被砸得有些七荤八素,身形也刹那间顿住了。
郝牛没错过这转瞬即逝的机会,猛然扑去,扬起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