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剧中原主投稿成功,赚了不少稿费,还给黄玲买了金银丝围巾。
庄筱婷也打算走这一条路线,让自己早点发财。
于是,她写了不少中短篇小说和诗歌,陆续投给好几家杂志,包括《十月》,《人民文学》、《小说月报》、《萌芽》、《当代》、《收获》……
所以不到半年她就得到了不少稿费。
因为投稿都是用手写的,所以还有两个编辑看上了她的一手好字,特意写信问她愿不愿意出一本《中小学生字帖》。
这其实正是她的目的之一。
她可是知道卖字帖也是很赚钱的,每年的中小学生都会买不少字帖练字。
光是那庞大的学生基数,就足以让庄筱婷赚的盆满钵满。
当两位编辑找到一中的时候,负责接待的老师还非常纳闷,他们学校出了什么事吗,居然让杂志编辑找上门来?
等两位编辑说明来意,接待老师才恍然大悟,顿时便惊喜不已。
这可是属于他们一中的荣耀啊!
他们学校学生写的字居然可以印成字帖,发往全国各地的中小学校了。
只是鉴于庄筱婷还是个未成年人,需要她的监护人到场亲自详谈其中的细节。
这个露脸的好机会,当然要送给亲爱的好妈妈黄玲了。
所以,当黄玲还在上班的时候,就接到学校的电话,说有杂志社的编辑要找她。
只有初中学历的黄玲都懵圈了……她怎么会和杂志社的编辑扯上关系呢,她有那个文艺细胞吗?
在别人或诧异,或羡慕的目光下,黄玲晕乎乎地来到了一中学校的办公室。
看到女儿庄筱婷乖巧地坐在椅子上,她忽然反应过来,肯定是因为女儿,杂志社的编辑才找她的。
学校老师向他们双方介绍了身份,杂志社编辑热情地同黄玲握手,止不住地夸奖她生了一个特别优秀的女儿。
不但文章写的好,字体更是漂亮!
当黄玲听到庄筱婷的字要印刷成字帖,发售全国各地后,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发飘了。
庄筱婷双手紧紧握着她的手。
“妈妈,您是我的监护人,所以需要您来签合同,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