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长得普普通通、略微有些富态。
“石艳梅?欢迎你来我公司应聘。”李青霄看了对方一眼,开口道:“第一个问题,如果你是我的经纪人,你接下来打算给我安排什么工作?”
“我建议老板沉淀一段时间,等专辑的宣传结束之后、维持自己的热度不下降就好、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名气和利益而迷失自己。”石艳梅停顿了一下,继续道:“现在外界有不少声音,说您专辑上面的歌曲是从别处买来冠上了您的名字,造谣的人太多,您的下一张专辑就是击破这些谣言的关键。”
听着石艳梅的话,李青霄不在意的笑了笑。
他早就听到过这种传闻了,起初流传于不少小歌手、酒吧驻唱那里,慢慢的不少大歌手也这么说。
谁也没有证据,但一个个说的似模似样。
如果说对方是那些歌曲的原作词或者作曲之人,李青霄还会心虚一下、是不是人家早有草稿、被自己截胡发出来了。
结果一看
呵呵~有一半是那又鸟的狐朋狗党。
相反,被李青霄截胡的周木仑等人曾公开表示很喜欢李青霄的那些歌曲,并且受到了启发之类的。
李青霄没有陷入自证陷阱,只是把那些说他抄袭的人记了下来。
那些龙套不必理会,直接对着幕后主使者刚就对了!
比如那又鸟!
李青霄已经把她未来会出、尤其是会红的歌写下来注册了。
打算等到那又鸟出专辑的时候,找个女歌手赔本赚吆喝和她硬刚。
有《默》这种比较出名的,也有其他一些凑数的。
赚不赚钱无所谓,就是玩!
“下一个问题!”李青霄看向石艳梅,询问道:“你如何看待娱乐公司让女艺人去陪酒的现象?”
听着李青霄的询问,石艳梅苦笑一声,开口道:“如果我能做主,我坚决不会同意这种事情。”
听着石艳梅的话,李青霄没有多问。
不管她真实想法是什么,前两个问题没有什么明显的毛病。
李青霄又问了一些其他问题,石艳梅的答案都中规中矩。
不见得多出色,但起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