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骨折了,疼得脸色惨白。
几分钟后警察来了。
一个带队的警官问了保安队长几句话就走到我的面前,“你就是李明辉?”
我点点头!
“那好,你今天这是扰乱公共秩序,还有,昨晚也是你寻衅滋事,我们要拘留你!”
“我哪里打架斗殴了?有什么证据?”
“证据?何队长,把监控视频打开。”
保安队长呲牙咧嘴的向警察展示了自己断了的手指,“这小子扰乱公司秩序,这又打断了我的手指,故意伤害啊。”
警官看了看我,皱了皱眉头,“让别人操作吧。”
在保安队长的示意下,一个保安打开电脑,这是老板办公室外的监控,只能看到我的背影。
办公室里的景象却看不到,而且这个视频明显是被掐头去尾了。
即使这样也不能说明我打架了,但我的一切辩解是那么的苍白无力,还是被带到了警局拘了起来。
但拘留所里警察既没有审讯也没有问话做笔录,而是告诉我要拘留十五天,直接将我丢进了号子里。
心灰意冷的我坐在号子里那硬邦邦的床上,心中充满了愤恨和凄凉。
这辈子头一次被关进号子。
我感觉天塌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