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墨的瞳孔里倒映着灰蒙蒙的天空,后脑勺传来的刺痛让他意识到这不是地狱。
“这是哪……”
场景有些熟悉。
似乎是记忆中十六岁时,在长白山碰到那头野猪的情景。
衣服破口处渗进的冰碴在体温下融化,混合着某种腥臊味的雪水正沿着脖颈滑落。
这气味好熟悉,宛如让人置身……
什么宛如?
分明就是!
王墨猛然惊醒:“这不是做梦,是真的!”
他抬头看向四周,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重生回到了1979年的寒冬,回到了一切痛苦还未开始的时候。
喀嚓!
没等他细想,十五米外传来积雪坍塌的声响,灌木丛剧烈摇晃。
那股子属于野猪的腥臊味越来越重了!
王墨翻身滚向最近的红松树,后背撞上树干的瞬间,一团黑影已冲破雪雾。
那是头野猪!
狰狞的獠牙在雪地光芒的反射下,散发冰冷。
野猪不大,似乎刚度过幼年期,正饿极了寻找食物。
王墨分明记得,上辈子他就是在这被野猪弄断了腿。
“这次……”
王墨舔了舔开裂的嘴唇,右手摸到半截干硬的鹿角。
鹿角是在上山途中随便捡的。
这东西在冬天的时候,母鹿都会自然脱落。
没记错的话,他是因为家里实在没什么吃的,于是冒险进了长白山。
没想这次居然碰到了野猪,虽然事后逃出升天,可也为此付出一条右腿的代价。
上辈子,因为这事他苦练赶山技巧,甚至最后还成了闻名于世的野外生存专家。
此时。
野猪已经冲了过来。
雪沫纷飞间,野猪的獠牙离王墨的喉结只剩三指宽。
他能清晰看见猪鼻皱褶里抖落的冰晶,那对充血的眼球倒映着自己扭曲的面孔。
腥臊的猪口水混着胃里发酵的松子味,喷在脸上像滚烫的酸雨。
右手的鹿角柄被汗水冻在掌心,王墨突然发力蹬向身后红松。
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