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火气发泄在我身上,进而对我寻衅滋事吗?
可学校坚持认为我们是在争风吃醋,我和郑桐半斤八两,把我们的罪行划了等号。
结果就是谁吃得亏大,谁就有理了。
学校政教处有一个姓李的主任,又秃又矮,长得相当滑稽,同学背地里给他起了个外号——“土豆探长。”
“土豆探长”坐在办公椅上,带着一副瓶底厚的高度近视镜,连哄带骗地威胁我:“关宏军,你这回惹了大祸,如果不是我安抚郑桐的家属,你现在已经被送到派出所了。”
我轻蔑地说:“我只是正当防卫,如果为了真理,我宁愿把牢底坐穿!”
他张了张嘴,一时不知从何辩驳。
因为就在两天前的思政报告会上,他在发言时曾经引用过一位革命志士的誓言“如果为了真理,我宁愿把牢底坐穿。”
在这个场合,我引用了同样一句话,在他眼里就是公然挑衅,他非常震怒,目露凶光,恶狠狠地对我说:”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开除你的学籍,希望你到社会上后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我大义凛然地回道:“开除我可以,但争风吃醋这个罪名我不能接受,因为这关乎我的声誉。”
他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着我,实在搞不懂我这样一个没权没势的穷学生有什么“声誉”可言。
这场交谈不欢而散。
这伙人见我软硬不吃,连夜给村里打电话,叫来了我的父母。
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17年来,让家人承受的最大一次羞辱。
为了让学校撤回开除的决定,我的父母守在校长家楼下整整一天一夜。
为了让我有书可读,他们双双跪在校长面前,求校长再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时至今日,每当我旧事重提,他们始终口径一至的否认有过给校长下跪这一情节。
我明白,他们不想在我的心里留下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父母用屈辱的方式感动天,感动地,感动了校方。
学校撤回了开除我学籍的决定,取而代之的是保留学籍,停课一学期。
1998年9月,我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