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虎和朱三胖带领着五十多人的部队,跑步到三叔公家附近的马场,全部骑上了枣红马。
一行五十多人浩浩荡荡出发前往会稽郡。
这个马场是项韬提前让赵虎去建的,刚好派上了用场。
项韬和赵虎说过,自己以后要干一番大事,除了武器就是脚力。
上好的马匹能增加行军速度,达到兵贵神速,出其不意,往往能给敌人迎头痛击。
队伍刚刚过去,寡妇村的小河边探出两个脑袋。
正是王寡妇的小舅子王二,此时他满头大汗,手还在系裤腰带。
站在他身边的女人正是村长李保田的老婆,金莲。
金莲双颊绯红,纤细手指在整理凌乱的秀发。
她小嘴巴嘟起抱怨道:“王二,你怎么越来越没用了,这才几分钟就不行了。”
王二咧嘴一笑:“这不是刚才听到马队的声音,吓到了嘛。下次一定,一定满足你。”
金莲调侃道:“你就像县里送文书的差人,把文书往门缝一插就完事了。”
王二理亏,也没狡辩,正想出去,发现又来了一人。
那人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快速和前面的马队汇合在一起。
“项韬!” 王二不自觉喊道。
金莲整理好秀发,又扯了扯衣角,心中哀怨:好不容易趁着相公出差,出来打野食,没想到王二越来越不中用。
心中思考着,要不下次换个人。反正寡妇村光棍多着呢。
尝到了偷情的甜头,她脑海中浮现出了老相好李老三。猴精虎猛的,可比王二这废物强多了。
只是最近李老三也不知道怎么了,很久都没来找她了。
哼!男人。肯定又是和哪家寡妇好上了。
金莲心中怀念李老三的勇猛,又怨恨李老三多情,一时间心情复杂。
听到王二说话,连忙问道:“项韬怎么了?”
提起项韬,金莲俏脸更红了。都说项韬那方面有天然优势,大家都叫他小驴犊子。
要是能与他欢好上一回,肯定比王二强十倍。
王二眯着眼,看到马队都停下来让项韬带头,一个报复的念头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