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勇胜摸出根香烟点上,仔细琢磨好大一会。
“有!”
他混迹龙川市多年,各行各业的人基本上都接触过,加上出手大方,为人豪爽,人脉关系非常了得。
“能带过来一起吃个饭吗?”
周勤说着话,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两千块钱。
“老弟你这是干什么?咱俩认识时间也不短了,帮你办点事还收钱,这不是打我脸吗?”
“金大哥,这是摩托车和电视机的钱,你千万别多想。”
“不行,当初咱们都说好了,我带两辆摩托车给你,电视机是白送的,这钱我不能收。”
金勇胜连连摆手,上次周勤卖给他的那株参王,带到南方被一个大老板给收走了。
再加上虎皮和虎骨,他这一趟下来,净赚好几万。
送两辆二手的摩托车,外加一台电视机,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
“你去找人家,不得带点东西,另外我想给燕春楼接一部电话,还得让你帮忙,这两千块钱是辛苦费。”
这年代电话虽然不像电视机那么稀缺,但大部分也都是单位在用,普通人都是写信联系。
“好,包在我身上了!”
金勇胜没再谦让,收了钱拍着胸脯保证。
当天下午,一辆敞篷的老式吉普车稳稳停在燕春楼大门口。
几人拎着东西下车,金勇胜笑呵呵跟在后面。
花了一个多小时给酒楼装上电话,周勤还请他们去楼上雅间饱餐一顿。
至于装电话用了多少钱,周勤也没细打听,每月按时去县邮政局交一次钱就行。
有了摩托车,周勤来往县城和沙河村也方便许多。
每天除了去林场逛逛之外,就是在燕春楼帮忙,一晃过去半个月,金勇胜总算把市里电视台的人给请来了。
这人名叫邓山松,四十多岁的年纪,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手里拎着个皮包,穿着打扮也很讲究,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
进入燕春楼,邓山松先朝着四周看了看,眉宇间满是疑惑。
这会还没到饭点,一楼没客人,几个跑堂伙计也在和周顺坐一起看电视。
金勇胜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