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绕远了一段路,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子停下。
福顺将婚书递给了沈时笙。
锦绣布面的婚书庄重华丽,上面有军政府的官印。
婚书上,少帅还没签名字。
福顺说,“沈小姐,大帅吩咐,婚书您先签,他再让少帅签。
三日后,婚书会在军政府备案入档。
还有这个——”
福顺将一个牛皮纸袋递给沈时笙,“这是傅家给您的第一份聘礼,后面还会有,大帅让我问您,将聘礼直接送到您府上可好?”
沈时笙将婚书放在一边,打开牛皮纸袋,拿出里面厚重的一张纸——
看清了纸上的内容后,沈时笙满眼意外,随即痛快收下了,“父帅厚爱,我深感荣幸,我的眼光不错,我没选错人家。
劳烦副官帮我转告父帅,这份聘礼足够了,我府上暂时不方便再收聘礼。
等婚期既定,劳烦副官通传一声,我静候佳音。”
沈时笙是个利索的人,当即在婚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她递给福顺一锭金元宝,是前朝时候铸造的,鎏金熠熠,“劳烦副官了,您也沾沾喜气儿。”
福顺不接,“沈小姐,万万不可,我照吩咐做事,这是我的职责所在。”
“这是喜气儿也是福气儿,不能拒绝!”她笑得端庄真诚。
福顺挠挠头,接了,“谢少帅夫人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