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她就带着学校发的东西,来以物换物。

    以前凌家日子富裕,每次来都让她拿不少东西走。

    个个大方又热情。

    现在日子一不好过,她这个嫁出去的女儿,也让人瞧不起了。

    凌秀头一回有了不听男人话的念头。

    她也想上班挣钱。

    回家一说,却还是遭到了崔明知的反对。

    崔明知长得普通,但胜在能收拾,会打扮。

    一年四季的西装皮鞋金丝眼镜,让他看起来文质彬彬,斯文得体。

    像是书香世家出来的大少爷,透着股不差钱的矜傲。

    但光是他天天穿的衬衫西服和皮鞋,就需要凌秀花大把精力去打理。

    崔明知自诩体面人,又怎么会同意妻子出去上班。

    更何况凌秀找的工作能是什么好工作,不都是些卖力气赔笑脸的活。

    “怎么回家这一会儿,就染上你们老凌家市侩的毛病了,好好在家享福不行?你干脆和你那弟弟一样,干个体摆地摊去算了。”

    享福,哪里来的福?

    又是维持整个家的体面,又要保证他给的三瓜俩枣够花。

    难为的只是她一个人而已。

    可这满肚子委屈,凌秀面对崔明知就是说不出口。

    她从嫁进来就低他一头。

    这么多年了,早就低习惯了。

    被抢白几句,她闷头说不出话。

    崔明知看了看她拿回来的东西,只有两个烀好的猪蹄,风凉话果然又来了。

    “要我说人的劣根性真是天定的,没有格调的人,再有钱也是没有格调,心穷的人啊,再有钱也是心穷。”

    凌秀想说娘家现在的情形也不好。

    但男人根本没给她开口的机会,自顾自回房,关了门睡觉。

    崔念念看她爸走了,赶紧凑过去伸手。

    “妈,我没告状吧,给我钱。”

    凌秀无力的抬眸,定定的看着闺女的脸。

    最后掏出两块钱给她。

    “真抠,一点都不如我爸大方。”

    说完,崔念念也回屋了。

    凌秀自己坐在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