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蕊挑了条牛仔裤,上身是杏色薄毛衫,又搭了一件驼色的羊毛大衣。
放在东北冷了些,但在义城是正好的。
她照着这面的温度,又给自己和楠楠、宋花挑了几身。
准备离开时,看见楼下有化妆品专柜,又买了两瓶雪花膏和其他彩妆。
一来到经济改革更快一步的南方,宋蕊的思维就更开阔了。
就比如这衣服,她完全就可以带回去卖,都是现在奉城看不见的款式。
还有口红眼影这种化妆品,带回去也是抢手货。
要不以后的人都说九零年代是遍地黄金的年代。
只要有资源,倒腾点什么都挣钱。
问题是,人不可能每个钱都挣。
宋蕊找了个烫头发的店,一边换发型一边思索着用随身带的本子记下了见闻。
等回宾馆时,睡的迷迷糊糊的宋花和楠楠瞪眼睛看了她半天,才认出这是谁。
“姐!太漂亮了吧!”
宋花一双眼睛几乎都不够看了。
她姐长得本来就好,就算不打扮也是显眼的。
如今烫着最流行的波浪卷,穿着羊毛大衣,脚踩高跟皮鞋,简直像香港明星一样明艳漂亮。
楠楠兴奋的在床上直蹦,“妈妈!妈妈好看!”
宋蕊照着宾馆的镜子,也有些恍惚。
她记忆中的自己多是劳累的,狼狈的,被沉沉的担子压的灰头土脸的。
镜子里的自己,像她,却又好像根本不是她。
陌生的她自己都不敢认。
但无疑,她是高兴的。
原来她年轻时候也漂亮过。
宋蕊把给她们买的衣服分给她们,在一片惊呼声中,嘴角的弧度更大了。
天快黑了,宋蕊带着打扮好的两人一起出了门,问了问宾馆前台后,往最热闹的夜市去了。
回来时,三人都有些沉默。
不是难过,而是都在消化这一晚上的见闻。
宋花眼里,那些推小车卖吃食的,怎么生意能那么好?怎么能那么挣钱?
一张张的钞票往兜里揣,估摸一个晚上就得一百块。
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