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点点头:“对了,你到前面红绿灯左转,我回去一趟。”
季泊常问:“回去做什么?”
“天慢慢有些冷了,拿一些秋冬的衣服,我现在都是夏天的衣服鞋子。”
季泊常皱眉:“家里衣柜不是有新衣服,我跟好几个品牌方都打过招呼了,以后每季度的新款都会定期送过来,是上周送过来的衣服不喜欢?如果不喜欢的话,回头我让设计师上门,你喜欢什么风格的,直接让他们定做就好了,买成衣本来也就是图个方便。”
余笙摇摇头:“还是别,就一件衣服,不值当这么大费周章,定制太花钱了,我上班赚得那点钱还不够养一个月的设计师呢。”
季泊常笑道:“哪里用得着你花钱,我还没破产,不至于给你买衣服首饰包的钱都没有,即便是破产了,咱们这些钱也花得起。”
余笙依旧摇头:“算了吧,我上个班穿那么好的衣服干什么,上班已经够苦了,还要花时间选配衣服鞋子首饰化妆,我多亏啊。”
季泊常笑:“别的女人谈恋爱,都嫌弃男朋友不给花钱,你倒好,给都不要。”
余笙道:“我记得,我刚到季家的时候,你教过我,去什么场合,见什么人,怎么打扮,都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穿着得体不一定是要穿的贵,而是要符合当时的身份。”
“你看我现在,又不出席什么宴会,也见什么重要的人,更不用谈生意,不需要奢侈品高定之类的装扮帮我提升在对方心中的分量,穿你给我买的那些衣服,太过隆重了。”
“我平时见的最多的人,一个是你,一个是同事。”
“在同事那里,我就是个打工族,打扮得太华贵,反而容易引发非议,他们会觉得我是不当得利,因为我的收入支撑不起这样的消费,指不定还以为我被包养了呢。”
“我又不想解释,索性就不惹这样的麻烦。”
“至于你……”
余笙转过头看向他:“我相信,不管我穿什么,在你心里,我都是我,不是一件衣服能衡量的,无需装扮。”
季泊常听到她这番言论,又骄傲又叹息。
他最心爱的女孩,在他看不见的时候,长大了,从曾经被他呵护的娇花长成了一棵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