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曦去看宋书怡时,她怔怔地坐在床上,脸上泪痕未干。

    余光瞥见来人,慌忙抬手,若无其事地擦干眼泪,像一只狼狈但固执伸直脖子维持体面的天鹅。

    陆曦头发散落几缕,嘴唇上的红肿还没有完全消下去,衣服虽然特意整理过,但还是看得出来领口的凌乱。

    宋书怡收回视线,就算下定决心为了活着抛弃羞耻心,但自己的阴暗心思在旧日好友完全暴露出来时,她依旧感到一丝难堪。

    “你是不是早知道了他会这样,来看我笑话的。”

    言语带刺,刻意用激进的语气掩盖自己那抹愧疚,激起她的厌恶。

    为什么还不讨厌我,为什么还不骂我,我那么卑鄙,那么无耻,你应该用最难听恶毒的语言来诅咒我才对。

    这样平静得似乎她什么也没干的眼神,反而让宋书怡茫然和无地自容,甚至是后悔。

    陆曦老实巴交地摇头:“我不是,我提醒过你了。”

    明明是她自己不听。

    说话间,牙齿不小心碰到唇瓣上的小伤口,疼得她拧起眉毛,小小“嘶”了一声气音,同时不忘在心里痛骂某只乱咬人的疯狗。

    宋书怡抬头看她,眼前的女孩皮肤白皙如雪,眉形恰似一弯新月,眼睛明亮清澈。

    只是嘴角边还未完全愈合的小伤口,在这张精致的脸上显得格外明显,像是纯净画布上突兀的墨点。

    和她印象里五年前模样差不多,又好似变得不太一样了。

    她忽然笑了,低下头自顾自说了起来:“你知道吗,我身边每天都有人死去。”

    到后来死的人太多,死的人是谁已经不重要了。

    “丧尸活活剖开他们的肚子时,他们还睁着眼睛,甚至能跑能跳能动,一直试图把流出来的肠子塞回肚子里。

    “有些人被丧尸犬吃了半个身子后,又丢进来,就在我们不到两米的距离。

    我就看着那个血从他身上一直流,一直流,整个水泥地像是铺了一张喜庆的红地毯。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血管里的血有那么多。”

    陆曦静静听着她讲完才说道:“你的苦难不是我造成的。”

    这个世界谁活着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