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于静静给陆云霄擦脸的那一阵,陆云霄似乎又闻到了似曾相识的味道,和他那天在安市捡到的手帕一样的味道。
一大帮人围过来,都兴奋十足看着地上的野猪,也看着陆云霄。
打了这么一头大野猪,他们大队长里的人要有肉吃了,平时过年才能吃的肉,没想到秋收这么忙的时候也能吃上。
当然,他们也感谢陆云霄,如果不是陆云霄,他们别说吃猪肉了,恐怕他们还要给野猪当肉菜吃呢。
他们除了用兴奋垂涎的目光看野猪,就是用敬佩的眼神看陆云霄。
吴家的老二差点对着陆云霄放起了电。
他们抽出四个人,先把野猪抬到了大队部,叫杀猪匠把猪杀好,他们晚上下了工,就可以分肉吃了。
野猪被打死了,该干的活儿还得干。
陆母煮了绿豆汤,拿过来给于静静喝,看到自家二小子也在这里,别提多高兴了。
老太太悄悄把陆云霄喜欢于静静的事告诉了她,她可盼着两个人能早早成一对呢。
“于知青,喝点绿豆汤。”给于静静倒了些,于静静喝了,还挺甜的。
陆母只带了一个碗,问陆云霄:“你也要喝吗?”
“我喝一点吧。”
于静静刚刚用过那个碗,怕陆云霄介意:“陆同志,我刚才用过那个碗了。”
“没事,我不介意。”
陆母又给他倒了一碗,他端起来就喝了,清凉甘甜,别提有多可口。
陆母收起碗笑笑:“我就不打扰你们干活儿了,我们几个就在那边,有什么事可以过去找我们。”
“好。”
下午的时候,在另一块地里干活儿的陈明旭才得知了花生地上午遭遇下山野猪袭击的事情,也得知了是陆云霄带头打死了那头野猪。
他现在有些庆幸,幸亏当时陆云霄代替他在那里和于静静做搭档,如果当时是他在那里,他根本打不了野猪,更保护不了于静静。
于静静身边需要的正是陆云霄这种无论哪方面能力都极强的人。
猛地一个念头在他脑子里闪过。
陆云霄似乎是最配于静静的男青年。
如果他们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