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你做的弹弓。”
“是云阳做的,那小子别的不行,但手特别巧,我们家的筐子篓子啥的都是他编的,还会做点木工活儿。咱们走吧。”
他们走在路上,于静静问他:“咱们这样,要是别人误会咱们在处对象,你怕他们会说什么吗?”
“我怕啥?”陆云霄看着她:“你怕吗?”
“你不怕,我就更无所谓了,反正我在这里就我自己,我自己不在乎,其他人就更不在乎了。”
他们一起上了山,经过庄稼地时,被江婉和孙娜娜看到了。
江婉在看到陆云霄时,就整个惊呆了。
那是她见到过的最帅最高大的男人,瞬间就被他的颜值所吸引了。
这应该就是大队长家的二儿子吧,
他不仅长得帅,身材好,这么年轻就是部队里的营长,以后定然会前途无量。
可以说是他见过的所有男人中最优质的一个了。
可是他却和于静静在一起。
而在地里的宫樊蕊也看到了于静静和陆云霄,呵,于静静,来到这里不仅用你的邪门歪术迷惑大队家的人,还勾引男人。
于静静和陆云霄丝毫没注意到附近有恶意的眼光在盯着他们。
他们来到山上后,陆云霄先发现了野鸡,神枪手的他拿出弹弓,只用一颗小石子就把野鸡打的奄奄一息,再也飞不起来了。
于静静暂时还没找到目标,看到陆云霄打的野鸡又大又肥,“你真厉害,这么快就打到了,你在部队里打枪应该比这个还准。”
“枪械的命中率是比弹弓要高很多,这个野鸡怎么处理,要不咱们把它吃了吧,吃完了再打。”
“行啊。”
于静静在现代就比较喜欢野炊,总觉得在外面做的食物要比在家里做的香,特别是做烧烤食物的时候,冒出的烟都飘散开了,还不呛人。
两个人都是行动派,说干就干。
陆云霄身上就佩戴着刀具,于静静帮着他,给野鸡去了皮。
开肠破肚的时候,陆云霄把野鸡拿到一边,“于知青,你去捡点柴火吧。”
“你自己能行吗?”
“能,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