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晚辈也不相信,她便割破手指证明,给晚辈看她的血。”

    “不曾想,她的血里居然有很多金丝流淌在其中,简直是闻所未闻!所以晚辈才信了。”

    “现在见到洪荒大能您,知道您也是神族,所以晚辈才会如此好奇,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洪荒的表情先是有些震惊,接着眼神欣喜,语气急切道:

    “唐小友,你说什么?她的血液中,竟有金丝流淌?!”

    血液中有金丝流淌,确实是神族最主要的特征。

    就说洪荒自己,他的血液中也有金丝流淌,但是没能达到夏挽棠所说的“很多”,而是要汇聚一定量之后,才能看到稀疏的金丝。

    更别提现在的神族了,估计要观察好久,才能在血液里找到几根金丝。

    而夏挽棠说,她的朋友仅仅是“割破手指”,血液里就有“很多金丝”。

    若她说的是实话,那对方的血脉纯度确实很高!

    另外,血液中有金丝这个特点,除了神族几乎没有外人知晓。

    主要也是因为,越到后面,神族的血脉越稀薄,这个特点也不明显了,很难被察觉。

    洪荒并不觉得,在问仙界,能有人族或者妖族知道此事。

    注意到洪荒的表情,夏挽棠便知道,他八成是信了,故而她肯定地点头道:

    “若非晚辈亲眼所见,也不会相信此事。”

    “晚辈当时看到的时候,同样感到震惊!”

    见夏挽棠的表情不似作伪,洪荒心中异常兴奋,颇为激动地来回飘了几圈,才道:

    “既然唐小友真的见过神族,还是九天玄女的后代,那本座也不吝于分享这段往事。”

    “其实待唐小友飞升至上界之后,也一样会听说此事。”

    “灵仙界刚诞生之际,天地混沌,神族是灵仙界出现的第一个种族,故而负责起灵仙界的建设,开天辟地,创造出了秀美、和平的家园。”

    “之后又出现了魔族、妖族、人族等等,一开始大家都相安无事,然而好景不长,世间各种邪气、恶意滋生出了灾厄族。”

    “灾厄族并非魔族,它们没有思考能力,只会破坏和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