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军制改革缓慢,其他新政推进速度就快多了。
在1735年十二月底时候,鄂尔泰、张照、孙嘉淦等人便已完成警察局,反贪局,检察局在直隶省保定府、天津府等地落地。
进入1736年,改革的浪潮迅速席卷全国。
山东省首当其冲,巡抚岳濬接到朝廷指令后,立即投身于改革工作中。
山东作为人口大省,治安与民生问题至关重要。在组建警察局时,岳濬从全省各地的绿营兵和衙役中精挑细选,组建起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警察队伍。
这些警察迅速走上街头,维护治安,处理纠纷,让山东各地的集市、街巷秩序井然。
同时,组建的反贪局也积极行动,深入官场内部,调查各类贪污线索,检察局依据证据决定是否起诉。
在一次针对盐政的专项调查中,成功揪出了一批长期贪污盐税的官员,有力地整肃了山东官场的风气。
刑部新式审判制度推行后,在济南府的一场土地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依据证据各抒己见,律师也充分发挥专业能力进行辩护,法官公正裁决,让百姓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与此同时,山西省的改革也在稳步推进。
巡抚石麟结合山西商业发达的特点,对改革进行了针对性的部署。
在商业重镇平遥、太谷等地,警察局加强了对商业区域的巡逻防控,保障了商人的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商业秩序。
反贪局则重点关注商业领域,打击官商勾结的腐败行为。
在查处一起涉及票号的贪腐案件中,反贪局的官员们深入调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成功将涉案官员和不法商人一网打尽,维护了山西商业的健康发展。
江南地区,包括江苏、浙江等省份,凭借其发达的经济和文化基础,改革进展顺利且成果显着。
在江苏,苏州、南京等地的警察局积极与商会合作,共同维护城市的治安和商业秩序。
警察局还设立了专门的治安举报点,方便百姓反映问题,提高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效率。
反贪局在江南地区的工作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查处了多起涉及地方官员和富商勾结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