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开局1971娶女知青,拳打熊瞎子 > 第35章肉太多吃不完,多么小众的词汇(2/3)
只手比量了下道。

    “快一米长的鹿角还在我家院子里放着,那可是个一千多斤的大家伙,我都想把这东西制成标本,放到我家门口,到时候,谁来我家都能看见。”

    “臭小子。”

    陈国富瞪了他一眼,无语笑了。

    “夸你两句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赶紧说,来找我到底什么事?”

    这小子平常没事,可不会来队里的办公室找他,像是送肉,直接就提到他老婶的那里去了。

    这小子肯定还有啥事。

    “老叔猜的真准,我还真有两件事找你。“

    “那犴达罕除去下水和内脏,再减掉那双鹿角,还有一千多斤的肉,上交给队里三成,我家还剩下七百多斤的肉。“

    “这肉太多,我们三口人根本吃不完。“

    这小众词听得陈国富一愣,差点就要骂出脏话。

    不生气,不生气。

    要不是说话的人是自家大侄子,他肯定给轰出去,说话实在太太气人了。

    “还嫌肉多,要不拖到我家去,我家不嫌肉多。”

    “老叔,我可没有显摆的意思。”

    陈卫东无奈摊开双手道。

    “驼鹿肉冻过之后,味道就不咋样了,所以我才想让老叔帮我想个办法,把驼鹿肉卖掉,赚来的钱也可以充实家底。”

    陈国富认同,点点头。

    陈卫东的打猎本事他是知道的。

    碰到狼群都猛得一批的狠人,他要想吃新鲜肉,上山一趟轻松就能弄来。

    而且这肉冻久了,确实就没了肉味,味道也不咋样。

    “能卖是能卖,但卖不了好价,还是那句话,林场都是给工人添油水的,肯定不会买太贵的,顶多能贵上个五分钱。”

    陈卫东满意点点头。

    这个年代的人连猪肉都爱挑肥的,买瘦的都觉得买亏了。

    像这几乎都是瘦肉的驼鹿肉,跟肥肉比起来,可就不太受欢迎。

    如果卖贵了,顶多家里不差钱的买点回去尝个新鲜。

    “这个价就行老叔,等会儿我就把肉给你拖过来。”

    陈国富挥了挥手拒绝。

    “别了,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