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毛在前头跑,因为它速度快,所以偶尔还能回头,看看后面的丧尸群距离它有多远。若是太远了,它奔跑的速度就会稍微慢点儿,不然它要是跑没影了,后头那些丧尸闻不到它的气味,很快就会四处散开了。最近它心情很好,经常带着这些丧尸遛弯儿,越遛丧尸越多,非常之有成就感。
刚才那个人类的眼神,它注意到了,一副把它当成了宠物的眼神。它怎么能是宠物呢?有它这么大这么威风的宠物吗?刚才它回头的时候,并未看到她跟在它的身后,明明它觉察到她是跟着它过来的了呀,而且现在它身边也有她身上若隐若现的味道。小金毛又再怀疑地回了回头,莫不是被它后头这群给分着吃了?因为刚分不久,所以味道还没散?
算了,不想了,继续遛弯儿。可是突然之间,它觉得身上一重,耳朵一紧,还传来某个女子柔柔的声音:“驾~”
抓住它耳朵,骑在它身上,叔叔能忍,小金毛不能忍,它是狗好吧,又不是马,驾什么驾啊,一回头就张开了嘴,要咬那个抓住了它耳朵的坏家伙。可是为毛,嘴巴再张不开了,也闭不上,就像有无形的手扒拉住了它的嘴。因为嘴巴张开的缘故,小金毛的口水就泛滥了,滴答滴答尼玛,好丢人,馒头不是馋鬼!
虽然以它现在的体型,现在的力量,驮着一个人,不是什么大问题,没看它还是跑的很快吗?可素,它一点儿也不想驮着什么人啊!自己一只独来独往多好啊,人类太麻烦,总是把球扔出去,让它叼回来,高兴了能扔一上午。给个吃的,还必须要坐下。坐下了之后还要握手,还握完左手握右手,尼玛,老子是狗,哪里还分什么左右手啊,四个都是爪子好吧!
晚上睡觉想上个床,还要趴在床边问半天,最后还只能睡主人脚后。谁说狗睡觉就不要枕头的,平躺在床上也是很累的好吧。出去玩还要自己叼链子,它要是自己能开门出去遛自己,还用这样屁颠屁颠地把遛狗带叼过来吗?
还有还有,去遛弯回来还要洗爪子,一个爪子一个爪子的洗,还要涂那叫啥肥皂的,它爪子很干净的好吧,它那老祖宗,叫啥狼的,天天在野地里跑,也没见一辈子洗过一次脚吧。人类就是麻烦。
被骑着之后,它的第一反应是咬人,第二反应是坐下,第一招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