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回来许多粮肉米面,他们带上肯定跑不远。
不带又着实可惜,真是便宜那群鬣狗了。
一个受伤较轻的男子说道:“俺听到那群羌兵说,长治土地肥沃,又无魏狗看管,他们要把长治拿下来,奴役咱们种地干活,给北齐供粮草。”
魏狗指的是羌人对魏兵的称呼。
叶玉脸色沉下来,他们有二百骑兵,对手无寸铁的乡民来说着实棘手。
她招呼刘婶与胡婶给他们包扎伤口,站在一侧继续问。
“可知道他们从哪个方向过来?”
男子想了,“是村子的北面。”
“领头的有几人?”
“是一个男子,长得贵气逼人,跟个姑娘家一样,头发编了许多辫子。”
魏人除了妇女孩童,基本束发戴冠,庶民则戴巾。
男子继续道:“不过,他身上的衣裳挺好,全是干干净净的皮毛与会发光的布,还有花纹,俺看着就喜欢。”
叶玉根据他的说辞,快速判断。
此人穿得起上等皮毛与光滑的绸缎,这些东西价值不菲,又能做主下令霸占长治,只怕身份不低。
叶玉继续问:“你们村子里的村民都去哪儿了?”
说到这个,男子眸光含泪。
“俺爹被杀了,娘带着弟妹跑进山里,我们离开的时候,动作快的羌兵已经抓了村里的好几个姑娘上马背了。”
那些姑娘里,就有他喜欢的那一个。
男子抹一把泪,暗恨自己无用。
叶玉想了想,呼来一个孩童将护村人的把头叶枚喊过来。
小孩子腿脚快,不一会儿就把一个长相身材较为壮硕的女子领过来。
叶枚是个猎户,射箭是一把好手。
“玉姐,你何时回来的?”
叶枚快步走过来,她比叶玉高一个头,壮了一倍。
叶玉比她大几个月,二人是幼时交好的玩伴。
叶玉笑道:“昨日回来的,尚未来得及寻你们叙旧,羌人在侵扰村子,咱们先把薛家村的村民救回来。”
“他们说,薛家村的村民都往山上跑了,你熟知地形,我想请你去把人带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