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
夏日灼热的气息透过窗子送入屋内。
王闻之每次从县城抄书归来,就会在路边摘回不知名的野花插入屋内的竹筒。
因为他的新婚妻子喜欢。
夏花芬芳,驱散炎热的躁动。
那时的王家贫寒,他脚踩草鞋、身穿打着补丁的青衫,归来第一件事便是将叶玉按在怀里,低声问吃了多少饭,有没有喝药?
王家唯一的收入是由王闻之进城抄书,原本孤儿寡母花不了几个钱。
多了一个病弱的妻子后,他身上的担子愈发重。
每日抄不完的书会带回家中熬灯续写。
赚的钱只能买得起一些低劣的调理药物,喝进嘴里十分苦,像是破了的苦胆,令叶玉有口难言。
若非知道他是好意给她养身子,叶玉都怀疑,对方是不是在害她。
王闻之握着她的手,枯燥的毛发,蜡黄的肌肤都掩不住她姣好的面貌。
村子里的人知道穷秀才娶了县令的女儿,以为是什么貌美天仙。
趴在高大的竹篱笆瞧几眼,发现是个瘦不拉几的黄毛丫头,到处戏说:“县令千金不过如此。”
王闻之并不在意,显然沈莲在家中过得不好,但只要跟了他,不会让人过得太差。
温柔的嗓音在耳畔响起,他轻声问:
“今日喝了几碗粥?”
“四碗。”
她的脉搏律动平缓,没有骗人。
王闻之再问:“药有没有喝完?”
叶玉心虚,她喝了几个月的药,身子没什么大变化,料想无用,今日喝了几口,就倒入后屋的墙角。
她柔声回应:“全喝完了。”
她的脉搏跳动比刚才快了一些,王闻之低头看她的瞳仁,眸光闪烁,飘忽不定,无奈地轻笑:
“莲儿,不要撒谎,老实说,到底喝没喝?”
叶玉慌了起来,点点头。
“我喝了。”
“喝了多少?”
“两口。”
又是一阵无奈的叹息。
“为夫知道那药不好喝,但对你身子好,往后不可再如此,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