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医。
对于有的人而言,若是自家的庭院,不种上一片竹林,那简直就是俗不可耐,按照道理,会同馆这是朝廷安排那些觐见朝贡的番邦使者居住的地方,不说俗气到哪里去,但是,也实在是和高雅二字,挂不上什么边的。
但是偏生就是这样的地方,竹阴处处,头上的阳光再暴烈,经过那竹叶的层层围追堵截,落到地下的时候,也只剩下斑斑点点,再往深处,甚至一丝阳光也射不进来,偶尔有风吹过竹梢,便带起竹叶的一片沙沙声。
在这样的地方,钱无病走了进来,若是看到张彩手捧一本书卷,在竹下的石凳上摇头晃脑,他是绝对不奇怪的,在他的心中,这才搭调嘛!但是,他的脚步刚刚踏进这院子,朝着那竹林下聚在一起的几堆人看去的时候,他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人分三堆,很好分辨,一堆是他派到这里的锦衣卫,一堆是格丽莎的那些随从,另外一堆,其实这不能算一堆了,格丽莎和张彩相对而坐,两个人总不能算一堆是不。
令他吃惊的,不是这些人齐齐都聚在这里,而是这些人面前的东西。
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那是一个火锅,不,应该说是三个火锅,三堆人,一堆人面前都是一个这样的玩意儿,尼玛,有没有搞错,这都什么天气了,吃这个玩意?
“大人!”张彩远远看着他进来,起身就要招呼,钱无病摆摆手,示意他毋庸见礼:“今日如此雅兴,居然聚而啖之?”
火锅里汤水翻滚,旁边放着酒、酱、椒之类的调料,当然,还有几盘看起来就很有食欲的薄薄肉片。
钱无病不客气的坐了过去,格丽莎看了看他,鼻子微微哼了一声,翻了个白眼,继续她的饕餮大业,却是不搭理钱无病。
有人送来了碗筷,钱无病挺好奇的夹了一筷子肉片,放在锅里涮了一下,然后蘸了点调料,放进嘴里。
嗯,味道不错,滑嫩,鲜活,入口还有点微微辛辣的问道。等等,不对!
钱无病陡然意识到有些不对,他平常吃的食物,也有用茱萸提味的,但是,和这般辛辣的味道相比,却是用多少茱萸都调和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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