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话?”
“这个世界上,除了我,没有人能够受得了你。”
林澈丝毫没被这句话激恼,油腔滑调道,“那刚好,我只想要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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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很少玩游戏玩这么痛快。
她对游戏没瘾,以前追星的时候,会看看哔哩哔哩什么的,但不怎么玩游戏,吃鸡还是被室友强拉着组队才玩过几局。
一开始挺上瘾,但越玩胆子越小,听到枪声就吓得六神无主,再加上一局时间太长,还占内存,她手机用了好几年,内存早就不够了,靠删删减减才能勉强维持。
所以她把所有的游戏都删了,没想到到这个世界里,玩这么痛快。
林澈在很多方面都是绝对的天赋型选手,学业上是,音乐上是,游戏上也是。
玩了很多游戏,就没见他失手过。
最后初夏玩不动这种竞技类游戏,竟然拉着林澈玩了一个最无聊的——
双人版黄金矿工。
林澈当时很抗拒,但耐不住女朋友撒娇,只好陪她一起玩。
期间,他有点困了,手撑着脑袋,开始打盹,打盹的时候,还不忘盯着游戏里的钻石,准备随时放钩子。
一直到下午,两人和秦喻道了声别才离开。
而秦喻在他们走之前,送给初夏一对可爱的毛绒公仔,是抱在一起的毛绒公仔。
他们不赶时间,坐着公交车回去。
初夏捏着毛绒公仔的耳朵,忽问:“你和秦喻姐是怎么认识的啊?感觉她很喜欢你。”
“以前她被几个小混混欺负,挺惨的,刚好被我看到,我就把他们打跑了。”
初夏一脸不可思议,“这么厉害?”
“也没多厉害,光荣负伤。”
林澈自恋一笑:“从另一种层面来讲,我也算是她的救命恩人吧。”
初夏对林澈的第一印象,都是外表冷,内心也冷。
但并非如此,他内心还是有温度的。
不是大面积散发热度的小太阳,而是,在别人需要时,他是一定会被点燃的蜡烛。
就像他把无家可归的初夏带回家,救她于水火之中。明明他可以不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