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当作曲人的我,横扫榜单! > 第3章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1/4)
    “小兄弟,你手上的是歌谱吗?”

    一个一身西装的中年男人,指着林一凡手上的歌谱问道。

    “是歌谱。”

    林一凡点了点头。

    “能给我看看吗?”

    林一凡将歌谱递给中年男人,《不怕不怕》已经在版权局登记注册,谁都抢不走,给人看看也无所谓。

    中年男人接过歌谱看了两分钟,眼里的光芒越来越盛。

    “小兄弟,我正式向你介绍一下。”

    中年男人正了正西装,“我是星光娱乐总经理苏怀明。”

    “我现在正式向你提出购买意向,这首《不怕不怕》,我要了!”

    苏怀明此刻心里,直觉自己捡漏了。

    星光娱乐只是一家小公司,没有签约的专职作曲人,歌曲需要外购。

    刚才林一凡面试的时候,他刚好在那家作曲工作室,跟作曲人讨价还价。

    那位作曲人要价太高,他不得不放弃邀歌。

    离开的时候路过面试间,听到林一凡说自己会写歌,就留了个心眼。

    本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的心态,等看到林一凡出来后,立即跟上。

    通过林一凡的表情,确定他面试失败后,就上前讨要歌谱。

    此刻他深深感到自己很明智,一般人哪会想到一个面试失败的作曲人,手里会有好歌?

    估计都懒的理会一下,但他就理会了!

    而回报,出乎他预料的高。

    这首《不怕不怕》虽是一首口水歌,但在口水歌里,质量绝对是属于战斗鸡!

    那些考官但凡多少看一眼歌谱,林一凡现在绝对已经在办入职手续了。

    话说回来,他们要是不这么决绝,这个漏哪轮得到他来捡。

    “你想要多少钱,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内,我一定不还价。”

    苏怀明话说的很大气,主要是为了给林一凡留个好印象。

    他有一种预感,这首《不怕不怕》发布后,林一凡这颗金子大概率会发光。

    现在打好关系,以后找林一凡买歌也方便些。

    “不好意思,这首歌我暂时不卖。”

    林一凡伸手拿回歌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