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其余四人都是两片面包之间夹着熏肉和芝士一起吃的。
嗯,不算特别美味,都是冷的,却还是能填饱肚子,这已经很好了!
如果没有瑞文西斯提醒,李时雨都忘了他其实还拎回来一小桶蜂蜜酒,听到是蜂蜜酒,汪达和瑞文西斯兴冲冲地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将四个人水壶拿出来,在李时雨的再三要求下汪达才给李时雨那份少装一些。
没有人客套的询问麋鹿要不要喝酒,大家都知道麋鹿不会喝酒。
有酒喝的瑞文西斯举着水壶到四人中间:“干杯!”
另外三人举着水壶碰杯。
瑞文西斯又将水壶举到麋鹿眼前,问道:“碰碰面包,就当干杯了?”
也只有瑞文西斯能想出“碰面包”这个奇妙主意。
不让瑞文西斯扫兴,无奈的麋鹿只好将手上的面包和瑞文西斯的水壶碰碰,意思到了就行。
有了蜂蜜酒,又冷又干巴的食物都变得丰富精彩起来。
没有什么事情比吃饭更令人感到开心和满足,尤其是在一群干了大体力活后又没能及时吃饭的人面前,这根本没有抵抗能力。
饿到极致的人,哪怕只有干硬发酸难以下咽的面包,随便从小水洼里舀上一小抔脏水,也是能就着吃下去。
只有吃了东西才有活下去的机会。这是人类求生的本能。
一开始,大家都各吃各的。
吃了两份食物,喝下最后一口蜂蜜酒,李时雨最先结束“战斗”,他站起来,动一动,消消食。
知道李时雨的饭量是除了麋鹿以外四个人中相对较小的,瑞文西斯还是一如既往的难以相信:“李时雨,你要不多吃一点?我觉得我随便使用一个风魔法都能把你吹跑。”
奇妙的比喻,瑞文西斯竟然这次不用动物,改用魔法了。
李时雨围着四人转圈圈:“还好吧,也不算少。我从来都没吃那么饱。”
“哦,好吧。”瑞文西斯第三次拿起面包。
“刚才我出去买东西,杨天宇和我一起的,我们说了很多话。”
宛如平地一声惊雷,众人皆惊讶地看向李时雨。
什么?
和杨天宇说了很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