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克和麋鹿与前方的所罗门一直保持十米开外的距离,这个距离之下既不会被立马察觉,也不会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
他们自认为很好的尾随着所罗门。
可是庞克和麋鹿的个子很高大,在这个全是人类的海拉尔王国显得鹤立鸡群,惹得路过他们的人忍不住都多看几眼,和所罗门一样成为人群焦点。
“这样我们会被发现的,每一个人都看着我们。”庞克环视人群,发现周围的人无不以好奇的目光看着他们,“我想我们需要用衣服伪装自己,你有什么办法吗。”
麋鹿想着就算自己用衣服进行伪装,自己头顶的两个鹿角还是会露馅。
他抬头。
这里的房子并不高,更多的是两层民房建筑,典型的西方古街的样式,外墙粉刷成蓝色和白色,低矮的房屋之间没有过高的差距。
只要不被所罗门发现,到根本没有人走的地方也不是不行。
麋鹿问:“你跳得高吗?”
“我体型壮实,跳不太起来。问这个干嘛。”
庞克不能像他一样能直接跃到二楼阳台然后前往屋顶,那还能怎么办……
麋鹿继续观察着周围环境,看向某个小巷,眼睛估算后耳朵抖动一下:“跟我来。”
难得有主见一次,是帮着别人想办法。
庞克跟上,随着麋鹿来到一条人迹罕至的小巷。
小巷的宽度对于庞克来说太窄,刚好和他的肩宽一致,不过他不知道麋鹿带他来这里是有什么目的,他问:“现在我们要干什么。”
“爬上去。”
麋鹿身手敏捷地左右横跳,三两下就跳上屋顶,庞克被他的灵活看傻。
在此之前,庞克一直以为麋鹿在队伍里和他的定位是一样的,都是狂战士,属于身体结实抗揍,利用体型优势冲锋陷阵为身后的队友开辟一条道路的那种。
没想到如此大体型的麋鹿竟是刺客?!而且他还扛着一袋洋葱!
庞克欲哭无泪。
站在砖瓦上的麋鹿还能看见不远处的所罗门,他埋头对还站在原地的庞克说:“我先盯着他,你慢慢上来。不要着急,这里很潮湿,墙壁上有青苔,容易打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