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看不见他的尾巴。
除了战斗时的轻铠,麋鹿给所有的裤子开了个洞,季阿娜想如果现在能看见麋鹿的尾巴,他的尾巴一定会和他的耳朵一样失落地垂下去。
虽然麋鹿不形于色,但相处的久了,了解他的人自然就对他的心情一目了然。
庞克挪到麋鹿身边,看着他手上的苜蓿草:“老兄,我以为所有的草都是一个味道。”
麋鹿耐心解释:“不一样的。这里的草虽然干燥但味道很好,闻上去也比其他牧草更能吸引我。”
“是吗,听你说很好吃的样子。我尝尝。”
庞克抓起两根草塞进嘴里,粗略嚼了一口,脸上逐渐浮现微妙的表情。
麋鹿见他表情似乎不好受:“对你们来说就是草,不是食物。你其实可以吐出来的。”
最后庞克咬牙,还是强撑着吞咽下去。
他这辈子也不想再吃草了,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他都经历了一次洗礼。
汪达看到庞克的样子,想到自己有一次好奇也吃了麋鹿的牧草,后来每次回想他都要后悔死了,那简直不是人能吃的东西。
吃纸都比吃干草好。
心灵被震撼的庞克迅速将自己手上的饭食刨进自己嘴里,这才掩盖住嘴里清涩的苦味。
吃完饭后,汪达与戴安蒙特商议休息睡觉恢复状态后一起跨过交界线去海拉尔王国。
双方各自支起临时歇脚的帐篷。
汪达这边的帐篷平时都是由力气更大的麋鹿背着,帐篷是定做的,能将大体型的麋鹿也容纳进五个人的睡觉区域中。
当然,戴安蒙特小队的帐篷是由干兵千卫座带着。
怎么回事?
原来是干兵千卫座自己要求这么做的,庞克与他争论许久也争辩不过他,就由他去了。
戴安蒙特突发奇想提议难得两个队伍遇见,下次见面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不如让女生睡在一个帐篷,男生睡在一个帐篷。
虽然这个因果没有明显的联系。
大家没有意见,庞克和干兵千卫座就带着行李来到汪达这个大帐篷内。
因为所处区域还算是不安全的野外,公平起见,两队每一段时间各轮换一个人,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