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归来的两位女生打招呼。
他左手拿着一件衣服,右手拿着针线,正在缝补衣服。
这个旅馆的高级套房都是采用被誉为“发明家的国度”的鲁塞尔公国最新研发出来的灯泡进行照明,灯泡散发橘黄色的光照在李时雨身上,赋予他世间最温馨美好的温度。
见此情景,瑞文西斯小小惊叹一声,凑到季阿娜身边小声说:“季阿娜,如果李时雨是个女人,会不会有很多男人都争着娶他?”
季阿娜将脱下的外套挂在衣架上:“现实点,瑞文西斯。”
她以为瑞文西斯又在贪图李时雨的美色了。
瑞文西斯第二次把鼻子高高耸起。
季阿娜瞧见正厅的李时雨,她问:“李时雨,你和杨天宇有进行过交流吗?”
“有,我用东方话和他交谈过,就只甩给我一句话。”
“什么话?”
“用西方话翻译过来。‘你不是女人’。”
李时雨回答季阿娜时没有抬头,只是专心手上的活计,灵巧的手除了会把玩狩猎刀用出各种格斗技巧,还擅长精细的手工活。
季阿娜觉得李时雨简直是造物主的宠儿:外貌出众,能力惊绝,学东西很快,思维通畅,脾气好,为人和善,几乎没有什么能难倒他的。
哦,汪达除外。
自己的六十岁和李时雨的二十五岁是同一水平。
真是令人艳羡,也为他骄傲。
嫉妒?
不会的,季阿娜当然不会嫉妒李时雨。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闪光点,为什么要去嫉妒他人,嫉妒了那个人的优点又不会跳到自己身上,一整个白费功夫。
瑞文西斯坐到李时雨对面沙发上,给自己倒一杯水。
“我记得你从没穿过灰色的毛衣。”瑞文西斯发现毛衣的问题。
李时雨语调淡然:“汪达的。”
“噢哟——那家伙自己不会补衣服吗!”瑞文西斯故意将这句话说的很大声,让待在里屋的汪达听见,“什么事情都要靠着李时雨!长不大的汪达!”
果然,汪达连衣服都没穿好就冒个头,伸出个拳头威胁瑞文西斯:“我没有!”
“那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