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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好在这家伙蠢归蠢,笨归笨,有时候坑爹还操蛋。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它的身上,真的可以体会出什么叫做否极泰来。
倒霉着,倒霉着,半道上就出现了转机。
猞猁娘就趴在小驼鹿的身上休息,养伤,崽子就干饭,倒是这个猞猁爹当的很有样子。
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开路,有些时候,萧振东都没注意呢,它就已经迅疾如闪电一般冲了出去。
而且,十次捕猎,仅有一两次是落空的。
抓回来的东西,不是田鼠,就是野兔。
猎物先紧着猞猁妈吃,等到猞猁妈吃饱了,猞猁爹这才开始了新一轮的捕猎。
这次,东西都送给了萧振东。
体型ps版的大甲壳虫、田鼠、竹鼠、大肥虫、野鸡、野兔、筷子粗细的蛇。
萧振东有的收下了,有的就事就塞给了猞猁崽子。
虽然你是好心的,但我还得达咩。
人,不吃虫。
一次次测试,萧振东慢慢也琢磨过来味儿了。
这猞猁,好像在试探他的口味啊。
毓芳也看出来了,一脸惊奇的,“东哥,你看,它现在都不抓田鼠、虫子了,是不是看出来咱们要什么,不要什么了?”
“对,我也觉着。”
“它好聪明啊。”
毓芳跃跃欲试想摸,被萧振东拒绝了,“别闹。
我都不敢上手,这万一抓一下,下了山,毓叔还不得扒了我的皮。”
猞猁,那是单兵作战,能跟狼打的有来有回的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