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为听后却下意识发出了嗤笑。
然后就见他低头摆了摆手,表示不是这么回事。
“老弟啊。”他笑得灿烂,“他要的是野兔,傻狍子嘛?”
听他这么一说,赵为民立马明白过来。
这年头虽然没啥吃的,但城里某些人要吃点野兔,傻狍子还是简单的。
但要吃点特殊的东西。
那就得费点力气了。
寻思到这儿,他抬头看向了王有为,“想吃点啥?熊掌?虎鞭?还是穿山甲?”
王有为伸出一只手掌,另只手指了指伸出来的手掌。
紧跟着他压低了声音,“熊掌。”
还真让赵为民猜准了,是熊掌。
熊掌这玩意儿自从被做成一道菜之后,那都是顶级奢侈地美食。
味道如何不知道,反正吃的就是一个身份象征。
在动物保护法还不完善的年代。
许多大的饭馆里就能点熊掌。
就是价格出奇的高!
能定这玩意儿的,不是大饭店,就是大人物。
想到这儿,他再次看向王有为,“王队长,啥人能订的起熊掌?”
“我没问身份,这声音就是不问来路,不问身份,不问去处。”
“那我也不问了,不过他们给的什么价?”
王有为竖起五根手指,“五百块!”
“嘶……”
听到这个价格,赵为民再次倒吸了口凉气。
这个年代的五百块,那可真不比黄金差多少了。
五百块一家人省着点,花个四五年都不成问题。
能花五百块收熊掌。
那钱对人家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熊掌拿回去,肯定不是冲着赚钱去的。
想来这熊掌最后肯定会进入某个大人物的腹中。
“老弟。”王有为嘴角都快咧到后脑勺了,“干不干?不止咱们俩,我还得叫几个人,不然搞不定这事。”
“多少个人?”
“加上我们俩,总共五个人,各自带点工具,到时候一人一百块,我不吃黑钱。”
毕竟是猎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