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鹿县北岸街的一家五金店门口,一个神色紧张的身影快步走了出来。
他买了把四磅八棱锤。锤头闪着寒光,像极了案发现场的月光。
出了五金店,就信步往东南方向走,背包里装着作案工具:锤子、衣服、鞋子、手套、手电筒,还有用8号铁丝捏的食品夹子。
当他走到闫湾村时,村民们编织的草帽在阳光下泛着金黄。他穿过村庄,看见闫庆家的货架摆满商品,像棵结满果实的树。
“开着小卖部,一定有钱。”他看中了闫庆家住的偏僻,远离人家。
太阳还没落山,他转身钻进邻村的巷子,等待夜幕降临。
11点左右,他沿着村北的小路潜入。月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像把滴血的镰刀。闫庆家的院墙没有门,铁丝夹子拨开木门时发出细若游丝的呜咽。
锤头落下时,闫庆的鼾声戛然而止。老伴潘桂莲的头撞在货架上,玻璃瓶里的酱油顺着裂缝流下,在地面汇成黑色的溪流。
木头箱子被钳子撬开,从里边找到将近3000来块钱,钞票的油墨味混着血腥气钻进鼻腔。小个子将钱塞进秋裤裤腿,细绳扎紧时勒进皮肤。户口簿、身份证、残废证和上海牌手表被他装进背包,表盘在月光下泛着磷光。
然后他锁上门,向东奔跑。零钱撒在田埂上,硬币滚进麦秸垛的缝隙。
黎明时分,他已站在亳州的街头,背包里的锤头沾着露水,像极了案发现场的血迹。
半小时以后,鹿县分局的警车碾过水坑。现场勘查报告上,死者的伤口像张开的嘴。省厅的传真机吐出并案通知,墨迹未干的纸张带着温度。专案组的办公室里,红点钉着案发地,从豫南到皖北连成带血的镰刀。
杀人后的他,就像一个被猎人追踪的野狼一样,在漫天风雪中东躲西藏。
白天,他装作做小买卖的样子,漫无目的地到处游逛。
晚上,随便走到哪里,只要他认为安全,就在那里蜷卧过夜。
6日傍晚,他逃到一个远离村庄的葡萄园里。
冬天的葡萄园,万木萧条,果农们刚刚给葡萄树剪过枝,站在葡萄园的这一边,透过一簇簇的葡萄树,可以望得见对面的麦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