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虽说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十几年,可她对这里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想要从原主的记忆里找到法子,那还真不如从她程十一看过的那些年代小说里翻一翻。
就在程十一想着是不是从商城里临时买本年代文小说看一看,找找灵感时,突然听到远处有人走过来。
循声看去,是三个戴着红色袖箍的年轻人。
三个人看起来年纪应该也就是十七八岁的样子,全都穿着军绿色上衣,黑色裤子,黑色布鞋。
身上还都挎着个军绿色的包。
三个人说说笑笑的,很是张扬。
程十一看得眼睛一亮。
对哈,她咋就能把那么重要的部门给忘了呢?
割尾会啊!
一旦被那种地方盯上,不说不死也要脱层皮也差不多了。
最重要的是那地方的防守可不如其他部门那么严密,至少自己还有机会能够靠近。
程十一有了主意,当下就站了起来,看了那三个人一眼,见其中一人朝着自己看过来,程十一转身就跑。
那动作和反应利索得,就跟耗子见了猫似的。
“前面那个,站住!”
看着程十一像是受到惊吓的兔子一样跑掉,那人立刻高声喊了起来。
他不喊还好,他越喊,程十一跑得就越快。
还别说,这身体弱是弱了点儿,但爆发力还不错。
程十一撒欢儿的跑,只要确保对方能知道自己跑的方向就行,至于距离,还是越远越好吧!
否则被抓到了,自己别说是下乡了,不跟着王家一起吃瓜落都算自己点子顺。
一点没敢歇的直接跑回了家属楼。
经过这么一段时间耽误,这会儿距离下班时间已经不远了,原本坐在楼下大树下闲聊天的人都回了各家准备做饭。
程十一一上楼,就看到楼道里有不少人家都已经在忙着做晚饭。
看着程十一气喘吁吁的样子,就有人问:“二丫啊,你这是干什么去了?怎么还跑成这样?”
不等程十一回话,另外就有人说道:“还能怎么,还不是赶着回来做饭,要不然等姜美妮他们回来了,看到饭还没做好,那丫头肯定落不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