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不是等着自投罗网吗?
所以我就用于明艳父母不会痛快的给她户口本,以及他们说不定会整出什么幺蛾子,这类的话搪塞她。
最终于明艳听了我的话,不闹着要登记了,但是也和我约定好,要在孩子生下来后结婚。
为了安抚于明艳,我只能同意了。
于是在去年的7月份,俊俊出生了。
在看见俊俊的第一眼,我就想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给他。
抱着俊俊那柔软的小身体,我觉得好像抱着我全部的希望。
在那一刻,我真的想踏踏实实的挣钱,把俊俊好好的养大。
可是随着俊俊的出生,于明艳又开始了老生常谈,催我结婚。
为了能给俊俊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次我跟于明艳坦白了。
我和她说了实话,告诉她我之所以不跟她结婚不是因为不爱她,而是因为我是个通缉犯,我没办法跟她结婚。
只要我去民政局,掏出身份证,我就会被警方带走。
我本以为告诉了于明艳真想,她会理解我,可我没想到,于明艳第二天便收拾东西走了,把还在吃奶的俊俊扔下了。
于是我只能把我妈接来,帮我照顾孩子。
看着俊俊哭的小脸通红,我暗暗发誓,哪怕只有我一个人,也会把他照顾好。
就这样,我和俊俊,还有我妈一起生活了大半年。
日子虽然每天都很辛苦,可是看着俊俊一天天长大,我觉得再苦再累也能坚持。
可是我没想到,今年五月份,于明艳突然回来了,进门就要把俊俊抱走。
俊俊是我的命根子,我怎么可能给她!
于是我们两个就撕扯了起来,怕引起周围邻居的围观,我还和于明艳说,让她先别闹,有话好说。
于明艳这才肯坐下来,跟我谈话。
我趁机就让我妈把孩子抱走,然后问于明艳到底想怎么样。
于明艳就和我说,不能让孩子有一个通缉犯爸爸,要么孩子给她带走,要么就给她二十万,当做经济补偿。
可她说的这两样,我哪样都办不到。
听到提议被我拒绝,于明艳就说要去警察局举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