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小两口火速到公安局砸了钢印。
不过,这东西,撑死弄个心理安慰。
但凡有人真盯上了自行车,有的是办法,让它悄无声息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顺带着,变成钱,揣到他自己的怀里。
自行车拆了,分开出售,亦或者,要是团伙作案的话,弄个门路,把车销往外地,上哪儿找去。
找个寂寞,还差不多。
来都来了,俩人弄完自行车,又跑回供销社,重新逛了一圈,买了些孩子喜欢吃的小零嘴,另外又割了五斤肉。
“做红烧肉吧,”经过这两天的吃饭,宋丽隐隐约约意识到,林辰喜欢吃点偏甜口的东西。
换句话说,林辰不挑。
酸的,辣的都能吃,可,对甜口的,有些偏爱。
“行啊。”
回了大队,小夫妻坐在自行车上一起回来,立马就引起了小轰动。
“乖乖,这林知青真是好命啊,一点罪都没受,刚下乡就傍上了宋家,啧啧啧,看看这小日子过得。”
“哈,你羡慕,那你把你儿子送进去入赘呗。”
“我呸,王金桂,你要死啊,我儿子得正儿八经娶媳妇,谁会把他送到宋家去入赘。”
“那你说这酸溜溜的话,干啥?”
王金桂翻了个白眼,“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打量谁不知道她家跟宋家那点破事儿似的。
张彩凤贪图人家宋丽能耐,她儿子李永顺贪图人家宋丽漂亮,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个儿是什么德行,就舔着一张脸,上门求娶。
被宋家拒绝了,恼羞成怒,这些年来,没少诋毁宋家。
俩人闹腾起来,其他人也不遑多让。
尤其是跟林辰一起下乡的那批知青,看着自己在地里过得欲生欲死,林辰转头穿上了干净衣裳,搂上了漂亮能耐的老婆,还骑上了自行车……
这心里,真是怎么想,怎么不得味儿。
“靠!”
众人骂骂咧咧散开,他们就不相信了。
世上,还能啥好事儿都叫林辰占着了。
哼。
给人家当赘婿,保准得受气。
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