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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会来酒吧的人。
刚落座,就有一个身穿铆钉皮衣,染着银发的朋克青年走了过来,十分热络地开口:“稀奇,你居然带朋友来我的酒吧了。”
“老板,来给你捧场不好嘛?”林初霁笑道。
原来这个青年,是酒吧的老板。
“当然好了。”老板打了响指,酒保立刻送了两杯酒过来。
“今晚随便喝,我买单!”
“谢谢老板,老板发大财。”林初霁举了一下杯。
青年挑了一下眉:“别闹,叫我名字。”
“好的,阿吾殿下。”林初霁回。
“那公主殿下,我告退了,你们慢慢喝。”
林初霁回过头:“这是酒吧里最火的一款鸡尾酒,不知道你喝不喝的习惯,不习惯可以换。”
“我都可以。”何忆南无所谓,喝了一口酒,问道,“你常来这儿?很熟?”
“其实也不常来。”林初霁笑着道,“但是的确很熟,酒吧的两位老板都是我的大学同学。”
何忆南明白了。
不一会儿,另外一个染着红色头发的朋克青年走了过来,依然是非常熟络的样子:“要过来,怎么不提前说一声。”
“临时决定的。”林初霁回。
“要唱一曲吗?”红头发青年问。
“好啊!”林初霁爽快的答应了。
何忆南不用问也知道,这应该就是酒吧的第二位老板了。
而且直觉告诉他,这两个朋克青年,是一对…
不过此刻他的目光被台上闪闪发光的女孩牢牢吸引住了…
原本以为她会选择一首轻柔抒情的歌曲,结果是一首朋克的摇滚曲,瞬间嗨翻全场。
她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又一亮。
一曲结束,红头发青年道:“很迷人是吧!”
半晌,何忆南才意识到是在跟自己说话,应了一声,无可否认,确实很迷人。
“我们大学时候,还组过乐队呢,当时可受欢迎了。”红发青年回想起往事,嘴角不自觉浮现出笑着,但片刻就消失了,“不过,最后都被她那个愚蠢的男朋友毁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