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是在说流浪狗的事吧。”
南向晚很包容地点了点头:“是,伯母。可我并没有要养雷霆的打算,只是它受了伤,我暂时将它带回来看顾,它伤好了自然会回到它真正的家里。”
顾母看了一眼南倩倩,疑道:“它不是外边流浪的野狗?”
“它有颈环。”
这时顾校长拍了拍顾母的手臂,开口:“行了,这么件小事就由晚晚自行处理就是了。”
顾母没再吭声,但她心底多少有些埋怨南向晚对自己说话不够恭顺。
这南倩倩虽然心机,但向来看她脸色,南向晚却从来不巴结、不讨好,不冷不热。
她想,倘若南向晚真是她儿媳妇儿,就她这“伯母,你知道这些病菌吧”的讨厌性子,她以后肯定不会给自己带孙子的!
南倩倩本来想借着顾母的嘴来给南向晚找不痛快的,哪曾想这南向晚的本事是越来越大了,连顾母这会儿都铩羽而归。
她如今对南向晚简直恨得牙痒痒的,偏又奈何不了她。
但转念一想,等她这一次将顾母交待给她的街道办表演完美完成,到时候顾家肯定会觉得她这种漂亮又优秀的人才适合当家儿媳。
而南向晚这个大肥婆,会写演讲稿又怎么样?
顾家若真领这种丑猪一样的儿媳出门见人,那才是贻笑大方了。
——
三天后。
南向晚为了这一次试穿新衣,她忽然兴起给自己换个发型,她梳了一下花苞丸子头,将头顶扯蓬松,边发慵懒随意。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虽然脸庞依旧圆润,但由于生活规律,吃食严格,皮肤上那些红肿的暗疮都消得差不多了,她本来就皮肤白皙,这么一看,倒也没有原来那么油腻恶心了。
南向晚顿时心情大好,她摸了摸雷霆的头出门了。
自从那日跟顾母闹了些不愉快,顾校长认肯,她出门就没有小王同志如影随形的“看顾”。
刚来到裁缝铺,老师傅脖子上挂着皮尺,依旧在埋头踩着缝纫机。
而待客的藤编座椅上,却见上一次那个胖妇人带着她的两个好闺蜜,三人已经虎视眈眈坐在那里等候多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