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升月落,白云苍狗,洪荒从来不记年,转眼间距离盘古开天地,已经过去了一个量劫。
洪荒天地中,盘古氏肉身造化的一切逐渐演化完毕,混沌魔神残留的肉身也消融在了这一片天地中。突然,从大道深处照耀出一束白光,那些从混沌中残留下来的混沌魔神的残余真灵顿觉识海一空,曾经在混沌中的修炼感悟与境界功法都消散一空,再也记不起分毫。
就这样,一道大道傻瓜神光下来,残留的混沌魔神,全部陷入了深度的沉睡中,开始与洪荒中的一些亲近的先天本源融合,孕育适度于洪荒的生命形态。
(ps:一元分为十二会,每会一万零八百年,一个元会是十二万九千六百年,五万个元会为一个混元量劫。)
在大道降下大道傻瓜神光后又过去了几百个元会,洪荒东北部,一片充满血煞之气的无边海域之内,一道朦胧的道音响起。
“我是谁?我在哪?”
常钰只感觉脑海一片混沌!突然冥冥中一种感悟从脑海中升起,伴随着一股庞大的传承记忆出现在识海之中!常钰只觉得自己整个灵魂都被塞的满满当当的。
前世只是一个享受着007福报的普通青年,只是因为熬夜看了一本洪荒小说,就这样猝死,机缘巧合来到洪荒,似乎还取代了冥河的位置!
时间又过去了几个元会,常钰终于理清了脑海中那庞大的传承信息,从而清醒过来!“唔!洪荒!我居然来到了这个大罗不如狗,准圣遍地走的洪荒!”
常钰先是感到一阵慌张,随后便激动起来,前世自己也是个小说迷,各种各样的小说,也没少看,也曾不止一次幻想着自己穿越成为主角。
如今终于实现了,还有了长生的机会,虽然冥河老祖的人生比较窝囊,但现在不是自己来了吗?还来的这么早,有的是时间去改变,下定了决心之后,就在心里告诉自己:“前世已逝,今后就让我以冥河老祖之名,在这洪荒留下属于我的传说!”(以后就只用冥河来写了)
“我好像还没好好看看我所处的世界!”于是,冥河慢慢的散出感知,到处都是一片血红,冥河的灵魂处于这一片血红中心的那个胎盘中!“嗯~以前看过的小说中,冥河是血海中盘古大神的肚脐血,混合三千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