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给我。不管,好久没有吃到你做的饭,我都有些想了。”
他将西服随意的扔在沙发上,洗过手回来,像个归家丈夫那样,坦然的坐在我身边,见我没有给他分面,好脾气的笑了。
他抬起手想要抚摸我的发顶,笑容让他的脸看起来格外生动,“之前你不是一直想去吃那家法餐吗?不吃面了,换衣服,我带你出去吃。”
三个月前,我为公司拿下一位大客户,公司给我发了一大笔奖金。
为了庆祝,我邀请程思昱一起去吃那家非常地道的法国餐。
他那段时间忙着程氏的招标,差不多两个月才完事,紧接着就是叶晴的突然回归,定好的法餐,就这样耽搁下来。
我确实想吃那家法国餐已久,只是时间也过去太久,久到他不是有意提醒,我都已经抛之脑后。
看吧,无论你曾经多么想要的东西,假以时间,当初那份心情都会变谈。
距离邀约三个月之后,程思昱终于愿意赏我共同进餐,我却早已没有了当时的心情。
法餐随时可以吃,也可以和任何人吃,陪同者不一定非要是程思昱。
而且,林森先生已经陪我去吃过了。
当初心心念念的觉得那是无上美味,真的吃到嘴里,也就那么回事,没有想象中那样美味。
或许法餐相当于程思昱。
曾经以为天下无人可替的程思昱,真的和他近距离的接触了,也并没有我以为的那样好。
我刚想开口拒绝,结果他放桌上的手机响了,跳动着的手机屏幕上写个两个大字:晴晴。
不知何时,他将晴晴宝贝四个字,改成晴晴。
程思昱回过身,略显心虚的瞟了我一眼,重新坐下,将电话接起,“晴晴,有什么事情吗?”
他坐的离我很近,手机的外放调得很大,叶晴的声音清晰的传入我耳中。
“阿昱,我心里好难受,你可以过来陪我吗?鼻子出了好多血,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有话慢慢说,不要哭,听话。”
叶晴抽着鼻子,声音囊囊的,“我就快要死了,现在活的每一分钟都是倒计时。可是,我好想活下去,我不想死。阿昱,我舍不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