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稳住身体。
晴晴宝贝四个字,清晰的跃入我眼中,让我更加清明。
想要我的钱、想要我的支持,还想要心上人随时伴在左右,程思昱,他陌生得我都不认识了。
程思昱左手捂着右边的脖颈,乌红的血沿着他的指缝向下流,一直流,染红了他的淡蓝色衬衫。
此时的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程家继承人,狼狈不堪,也肮脏不堪。
此时的我,不再是没有自我的程家继承人的舔狗,虽头发凌乱、用力的喘着粗气,唇边挂着的血迹有着几分恐怖,但眼睛晶亮,气势斐然。
程思昱从未见过这样的我,神色复杂的看了我一会儿,直到手机的铃音断了,再重新响起,方才拿起手机,走去阳台。
我没再多看,踉跄着脚步回到房间,将门锁死。
身体背靠着房门,双腿支撑不住身体,无力的滑坐在地上。
不由就想起在一起的第二年,我生日的那天,他带我出去吃饭,送我一根心仪已久的项链,还带我去海边看烟花秀。
当幸福两个字腾空而起时,沙滩上所有的恋人都抱在一起拥吻,我也抱着程思昱的腰,眼睛亮晶晶的仰头看着他。
其实那天我想要的并不多,蜻蜓点水般的一个吻就够了。
即便这,他也还是在我踮起脚尖时,侧过脸颊,退后半步,淡然的道,“沐沐,女孩子要矜持!”
当时我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之中,没有去深想这句话的意思,只是娇羞的转到他背后,不让他看我通红的脸。
如今再想那一刻,我都想给我自己一刀。
那简直是对我人格的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