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下定决心,准备将摩托车推回自己的房间。
“但是……是不是有些高调啊……”
现在推回去的话,难免会引人注目。
但要是熄灯后再行动,这可是五百区,搞不好会碰到蛇哥。
左右权衡了一下,林千还是觉得蛇哥更可怕,于是快速将房间其他的零碎全部收入储物空间,推着摩托车便走出了房门。
果不其然,当林千推着一辆摩托车出现在走廊时,瞬间如同巨星一般吸引了无数过路人的注目。
“哟我草!哥们儿!牛逼啊!哪儿弄的?”
一个身穿皮夹克的男人扛着棒球棍刚好从房间里出来,肩上扛着一个大包裹,回头便看见了埋头推车的林千。
“运气好!运气好!”
林千笑呵呵的回应。
或许是见林千一身新手小白衣,皮夹克男并未对他产生防备,而是自来熟似得凑过来摸了摸摩托车。
“真是神奇,这大楼里真的什么都有啊!”
他似是很喜欢机车,爱不释手的摸来摸去,半晌抬起头,看向林千。
“卖吗?”
林千一愣,随即摇头。
“不卖。”
看这家伙扛个包,连储物空间都没有,还不如鹏哥,能有啥好东西。
皮夹克男被这样干脆的回绝,脸色顿时冷了下来。
他将包裹往地上一扔,抬起棒球棍,似是故意给林千展示一般用袖口擦拭着球棍上的血液。
“商量商量,我真喜欢这东西。”
听上去像是商量,但威胁意味已经毫不掩饰。
林千一挑眉头,饶有兴致的看向对方。
“你能出多少?”
见他松口,皮夹克男似是感觉吃准了林千,笑嘻嘻的伸出一个手指头。
“一百单位?”
听到这话,皮夹克顿时乐出声。
“想什么呢,一百单位,我自己都没有那么多。”
“一单位食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说罢,他非但是没感觉自己过分,反而是劝起了林千。
“唉,兄弟,这东西你留着也没什么用,不如就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