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灵月好奇的是:“能拍吗?据我所知,总局是不会同意拍这类电影的。”
目前我们这边电影都是红色类,就连庐山恋和牧马人还要等几年,更不可能同意拍江湖武侠类的电影。
灵月是怕他们一时兴起买了,结果没拍成,又来跟她扯皮剧本费啥的。
或者剧本在他们手里吃灰,她白白浪费心血。
结果对方很激动地告诉她,不是北影要买,而是港城来的长城影业要买。
杂志社其他人听了不懂,咋还跟港城有关系?长城影业又是什么?
灵月却明白港城那边影视行业的情况,如今港城那边红火的,都是中立派或是亲外派,只有长城是处处受打压,曾一度频临破产。
那边红的明星都不敢拍长城的片,电影相关行业的人同样不敢跟长城合作。
也许是因为这样,长城那边的工作人员过来汇报,无意间看到这本菁华出的杂志,一时兴起突然发现这篇武侠小说很适合改编。
并且都知道,咱们这边的稿费极低,像港那边的剧本费几万、十几万都是常态,而我们这边给个几百、上千都是高薪了。
长城的工作人员也一起来了,看完灵月给出的全本小说,非常满意。一听灵月能改成剧本,当即约好,三天内改完他们满意就卖。
因为三天后他们就要回港城了。
灵月开始是按北影的要求来写的,比较保守,贴近主旋律。但既然改成港风,那就可以大胆一点,血腥一点。
她看过这部电影,又能给予一些十几年后才成熟起来的电影方面的建议。剧本给到港城人手里的时候,对方看完都激动地拍大腿。
因为她还画了一些动作分镜,这可是相当专业的。对方看她的目光都变了,用塑料普通话说着,不愧是菁华的才女,要出高薪请她去港城工作。
把杂志社长都吓到了,忙说灵月是大一新生,并且人家还是军职人员,怎么可能去港城!
灵月只能说自己可以给予一些他们拍摄建议,自己目前确实不可能去港城工作。
出乎所有人意料,对方竟然给出两千港币来买这个剧本。把北影的人都吓到了,在一旁道:“价钱我们再商量。”